第五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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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于1997年1月28日以辽政发〔1997〕6号文件《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1处,分为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7处、古遗址11处、古墓葬3处。此外,文件将巍霸山城与第四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清泉寺合并为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称为巍霸山城和清泉寺。[1]
第五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于1997年1月28日以辽政发〔1997〕6号文件《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1处,分为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7处、古遗址11处、古墓葬3处。此外,文件将巍霸山城与第四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清泉寺合并为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称为巍霸山城和清泉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