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1年1月9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潮府[2011]2号文件《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和重新核定公布第一批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了第二批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并重新核定公布了第一批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现潮州市有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1]
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1年1月9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潮府[2011]2号文件《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和重新核定公布第一批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了第二批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并重新核定公布了第一批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现潮州市有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