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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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榮(1419年—1496年),字尊用,号疏庵,明朝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漳州府龍溪縣(今福建省漳州市)十二三都潘田社(今颜厝镇官田社)人。官至南京戶部尚書。
生平
事实速览 潘榮, 籍貫 ...
潘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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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资善大夫南京户部尚书 | ||
籍貫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漳州府龍溪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尊用,号疏庵 | |
出生 | 永乐十七年(1419年) 福建龍溪縣 | |
逝世 | 弘治九年(1496年) 福建龍溪縣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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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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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十三年(1448年),潘榮中進士。选庶吉士,授吏科給事中[1]。
天順六年(1462年),琉球国中山王尚泰久薨,朝廷遣潘荣受一品官服,充册封正使,行人司行人蔡哲充副使,前往琉球致祭,并册封世子尚德为王。潘荣在琉球期间,写成《中山八景记》。还朝后,升任都给事中。
成化六年上言,升南京太常寺少卿[2]。七年後,升戶部右侍郎,后改南京右副都御史。成化十七年,授戶部左侍郎。成化二十年,任南京戶部尚書。弘治元年(1488年)告老。卒贈太子太保[3]。
参考文献
- 《明史》(卷157):“景泰初,疏論停起複、抑奔競數事。帝納之。尋進右給事中。四年九月上言:「致治之要,莫切於納諫。比以言者忤聖意,諭禮部,凡遇建言,務加審察。或假以報復,具奏罪之。此令一下,廷臣喪氣,以言為諱。國家有利害,生民有得失,大臣有奸慝,何由而知?況今巨寇陸梁,塞上多事,奈何反塞言者路。望明詔台諫,知無不言,緘默者罪。並敕閣部大臣,勿搜求參駁,虧傷治體。」疏入,報聞。天順六年使琉球,還,遷都給事中。成化六年三月偕同官上言:「近雨雪愆期,災異迭見。陛下降詔自責,躬行祈禱,詔大臣盡言,宜上天感格。而今乃風霾晝晦,沴氣赤而複黑,豈非應天之道有未盡歟?夫人君敬天,不在齋戒祈禱而已。政令乖宜,下民失所;崇尚珍玩,費用不經;後宮無序,恩澤不均;爵濫施於賤工,賞妄及於非分,皆非敬天之道。願陛下日禦便殿,召大臣極陳缺失而厘革之,庶災變可弭。」時萬妃專寵,群小夤緣進寶玩,官賞冗濫,故榮等懇言之。帝不能用。是年遷南京太常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