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礼宗
新教基督教的教派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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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礼宗[1][2](英語:Baptists),又称浸信宗,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起源时间有争议,一说起源于17世纪上半叶英国以及在荷兰的英国流亡者中。
浸信会反对给刚出生的婴儿行浸礼,主张只有明白得救真理的儿童和成年信徒方可受浸,且受浸者须全身浸入水中,称为“浸礼”,因此得名。浸信會主张独立自主、政教分離,反对国教和政府对地方教会的干涉。浸信會傳入美國後,自1836年差派宣教士到中國。1845年,美国的浸信会分立為美南浸信会和美北浸礼会,爾後仍繼續在世界各地宣教,美南浸信會國際傳道部現在是基督教會最大的宣道差會。
浸礼宗的思想最主要來自16世纪欧洲的再洗禮派,但容許各種神學,教會中有力挺预定论的(如司布真),也有支持神愛世人的阿民念主義者;有时代派的支持者,也有盟约神學(Covenant Theology)的擁護者。
在教会治理上,浸信会采用会众制,各地方的浸信會教會都是獨立、自主和自治,這也是浸信會的特色之一。各類型浸信教會聯會(例如:世界浸信會聯會、美加華人浸信會聯會、美南浸信會聯會、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等等),並不是管理各地方浸信會的組織,其目的在協調及推動共同事工,各地方浸信會教會自由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