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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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拉芒语(荷蘭語:Vlaams),是一種帶有比利时口音的荷兰语,也是比利时对佛兰德地區方言的旧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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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利时有600多万的母語人口[1],佔據其人口總數的約60%,在其鄰國荷兰的母語人口也較多,全球使用者人数约2200万人[2][3][4]。
比利時荷兰语属於印欧语系的大家庭,是日耳曼语族在西面的一個小支,與德語在各種方面都很接近,但是從法語中獲得大量借詞。从地理上講,在比利时的科特赖克~奥伊彭之間可以划出一条明顯的语言分界线,把比利时分为两半,北半部是比利時的荷兰语区(即佛兰德),南半部是比利時的法语区(即瓦隆尼亚),而比利時首都布鲁塞尔首都大区則都以兩者為母語。
這個語言對自己並沒有一個統一的稱謂,在比利時可稱為弗拉芒荷兰语(Vlaams-Nederlands),在荷蘭可稱為比利時荷蘭語(Belgisch-Nederlands [ˈbɛlɣis ˈneːdərlɑnts] (ⓘ)),在中文圈對它也沒有一個官方稱呼,中文裡根據翻譯者的不同又可以寫成法蘭德斯語、弗蘭德斯語、佛蘭德斯語。
从13世纪开始,该地区出现了繁荣的商业城市,弗拉芒语的地位逐渐确定。比利时北部同荷兰南部相连,历史上比利时曾經同屬於荷兰所创立的尼德蘭聯合王國,所以弗拉芒语实际上就是荷兰语的南部方言。
19世紀,比利時脫離尼德蘭聯合王國獨立,為了保證自己的文化獨立性,免於繼續受荷蘭文化的影響,因此比利時政府刻意的把比利時的荷蘭語命名為“弗萊芒語”,加上當時全歐洲的民族主義的氣氛濃烈,此舉也方便比利時去凝聚國民的愛國熱忱;但這也不是空穴來風,弗萊芒語一詞早在上述的13世紀就已經出現,由于荷蘭和比利時两地文化、宗教均不相同,所以在习惯上的發音、用詞、口氣、專用名詞自然也不會一樣,不過比利時政府也的確人為地加深了這一分裂[5][6][7]。
1980年代,因為長時間的和平,比利时和荷兰早已放棄歷史上的敵意,此時恰逢歐盟的誕生,兩國遂開始走向合作,成立了“荷兰语联盟”。該聯盟旨在修復“荷兰的荷蘭語”与“比利时的荷兰语区”之间裂痕,促進拼法、語法、用法和文学方面的統一,讓兩國共有的知識(例如藝術、建築、科學、哲學、社會學等)有一個唯一標準,這將會大大方便有興趣的人查閱資料,並且進行無障礙溝通。比利時和荷蘭兩國也在國內推广這種被標準化的荷兰语。此后,比利时在官方上不再使用“弗拉芒语”这一名称,而是直接改称荷兰语,為了回饋比利時的誠意,荷蘭也在這個新的荷蘭語中加入了大量比利時的特有詞彙,強化兩國的歷史連接[8][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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