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或称譬喻,是在描写事物或说明道理时,將一件事物或道理指成另一件事物或道理的修辞手法,這兩件事物或道理之中具有一些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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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比喻的事物或道理」叫喻體,「用以比喻的事物或道理」叫喻依。「用来连接喻體和喻依的词语(如“像”、“好像”、“好似”、“如”、“有如”、“如同”、“彷彿”等词)」叫喻词(或称比喻词)(*明喻和隱喻才有喻詞)。必須注意的是,譬喻修辭的相關術語,臺灣、中国大陸和香港之間略有不同。
朱自清另有「喻體、喻依、意旨」三分之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蔡宗陽則將其中的「意旨」,改稱為「喻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