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機構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歐洲聯盟機構(英語:Institutions of the European Union)是指歐洲聯盟構成的7個主要機構,《馬城條約》第十三條根據以下的次序排列它們: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歐盟法院、歐洲中央銀行及歐洲審計院[1]。 需要注意的是,歐洲聯盟公署、歐洲聯盟諮詢組織(英语:Advisory bodies to the European Union)跟歐洲聯盟機構是不同層級的機構群體。
歐洲聯盟機構(英語:Institutions of the European Union)是指歐洲聯盟構成的7個主要機構,《馬城條約》第十三條根據以下的次序排列它們: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歐盟法院、歐洲中央銀行及歐洲審計院[1]。 需要注意的是,歐洲聯盟公署、歐洲聯盟諮詢組織(英语:Advisory bodies to the European Union)跟歐洲聯盟機構是不同層級的機構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