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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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词法,或构词法,是一个语言学术语,指创造新词的方法。有两种意义,广义的造词法指一切新词的构成方法,属于词汇学的造词,从抽象的角度来看包括语音造词、语义造词和语法造词(或称詞法学造词)三种方法。狭义的造词法指由语素组合成词的方法,属于詞法学的造词(语法造词)。[1][2]
语言是具有任意性的,一个词的形式(语音、文字)和意义(语义)的结合是任意的,因此同一个意义,在不同的世界语言中的声音形式是不一致的。但语言也有一定的相对的理据性。以钟表声音的拟声词为例,汉语中为“dīdā(嘀嗒)”,英语中为/tiktæk/(ticktack),这是理据性的体现;但同一事物的拟声词的形式也可以不同,这是任意性的体现。
造词法是对语言而言的,创造的新词具有新的形式和语义内容。给一个已存在、但是没有对应的文字形式的词找到一个新的书写形式,这样的行为不属于造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