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 (宋朝)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李超,宋朝初年冀州信都县(今河北省冀州市)人。 李超开始为禁卒,隶属于潘美军中,主掌刑刀。潘美喜欢乘怒杀人,李超每暗中缓刑。潘美消气,于是开释,得活之人众多,人们都说有有阴德。其子李濬,字德渊。 參考文獻 《宋史》卷二百五十八·列传第十七
李超,宋朝初年冀州信都县(今河北省冀州市)人。 李超开始为禁卒,隶属于潘美军中,主掌刑刀。潘美喜欢乘怒杀人,李超每暗中缓刑。潘美消气,于是开释,得活之人众多,人们都说有有阴德。其子李濬,字德渊。 參考文獻 《宋史》卷二百五十八·列传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