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健中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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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健中槍事件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香港警察以實彈擊中的一宗事件,為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後警察以實彈擊中示威者的首例[1]。曾志健在參與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時,在與其他示威者以金屬管攻擊落單警員期間,被開槍擊中左胸[2][3][4][5],後來曾志健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香港理工大學博士生邱宏達亦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6]。事後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區域法院聆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到2022年7月於西貢潛逃時被捕,被控暴動、潛逃等罪名被判監禁3年11個月。而博士生邱宏達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監禁1年。[7]同案另外4人在2021年5月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縱火等罪成,被判監禁51至56個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