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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曹端妃(16世纪?—1542年),明世宗妃,常安公主、寧安公主生母。
端妃曹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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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妃嬪 | |
位號 | 嫔→妃 |
徽号 | 端 |
逝世 | 1542年 |
坟墓 | 無 |
親屬 | |
夫 | 嘉靖帝 |
女 | 常安公主,宁安公主 |
嘉靖十四年(1535年)十一月,淑女曹氏受封为端嫔。父亲曹济亦因女儿缘故受官为锦衣卫副千户[1]。嘉靖十五年(1536年)五月时,明世宗指她与王氏二人是因预产期将近被册封为嫔[2]。同年八月,曹端嬪生下皇长女常安公主,这是嘉靖帝第一个健在的孩子。因此在嘉靖十五(1536年)九月,曹端嫔被册封为端妃[3]。嘉靖十八年(1539年),曹端妃又生下皇三女宁安公主。
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1542年11月17日),明世宗當晚召幸曹端妃。杨金英等十几名宫女發動壬寅宮變,欲用麻绳将明世宗勒死,未遂。事後,曹端妃和楊金英、王寧嬪等都被判處凌遲之刑。
詳細情況,《明史》與當時保留的案卷存異,根據《明史》記載,曹端妃有美色,嘉靖帝愛之。當晚明世宗臨幸曹端妃,宮變時众宫女和同谋的王宁嫔都被抓获,王宁嫔将平素不睦的曹端妃也陷为同谋。明世宗重伤昏迷不能理政,方皇后遂做主将曹端妃、王宁嫔和宫女们全部判处凌迟。
根據刑部所保留的案件口供等,曹端妃確曾與王寧嬪商議此事,但案發時并未參與。以曹端妃“时虽不与然始亦有谋”,根據《大明律》,謀反大逆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
据《胜朝》所记载,明世宗清醒后,知爱妃惨死,深为怀念惋惜。后来,他开始怀疑曹端妃是被陷害的,说道:“端妃,我所爱,宜无此心。”多方查问,证实端妃确与谋弑事无关,实为含冤受屈而死,从此对方皇后的态度由救命之恩的感激,转为极度的怨恨[4]。五年后,坤宁宫发生火灾,明世宗竟然阻止宦官们前往抢救,任由方皇后被活活烧死。另有研究者表示,这场火灾的发生其实就是明世宗授意所为[5]。
明世宗与端妃的感情很深,因此端妃的惨死对明世宗造成了沉重的精神打击。出于抵消心理,明世宗出资安抚曹端妃之父曹察,厚葬端妃,并善待与曹端妃所生的两位公主[6]。因爱女的冤死,曹察辞官归隐无锡,其后一直郁郁寡欢,心情沉痛,但又难与他人说。于是倾尽钱财,在当地建造了楠木厅,纪念女儿。大厅用材是上等的金丝楠木,房子面阔五间、前后四进。该建筑至今保存完好,名为香楠厅,又名昭嗣堂。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将该处建筑认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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