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汉朝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景汉朝(1960年11月29日—),男,汉族,河北深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在职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1]。
景汉朝(1960年11月29日—),男,汉族,河北深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在职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