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咸阳城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明咸阳城是明清时咸阳县城,今咸阳市老城区所在。 明朝初年,咸阳县属西安府,县治在今兴平县。洪武二年(1369年)[1]或四年(1371年)[2],迁治于渭水驿。景泰三年(1452年),修建县城城墙。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拓宽东西北城,共设九座城门[2]。此后至民国二十年(1931年),咸阳明城墙先后整修十次[3],但至今仅渭城区抗战南路留存两段共计二十余米的遗址。2010年,渭城区人民政府以“咸阳县东城墙遗址”的名称列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另有北门城楼保存,名为凤凰台,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明咸阳城是明清时咸阳县城,今咸阳市老城区所在。 明朝初年,咸阳县属西安府,县治在今兴平县。洪武二年(1369年)[1]或四年(1371年)[2],迁治于渭水驿。景泰三年(1452年),修建县城城墙。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拓宽东西北城,共设九座城门[2]。此后至民国二十年(1931年),咸阳明城墙先后整修十次[3],但至今仅渭城区抗战南路留存两段共计二十余米的遗址。2010年,渭城区人民政府以“咸阳县东城墙遗址”的名称列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另有北门城楼保存,名为凤凰台,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