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章鉞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方章鉞(?—?),清初安徽桐城縣人。方拱乾之子。 生平 順治十四年(1657年)南闈科場案發,工科給事中陰應節奏參江南主考官方猷,因“方姓”聯宗之故,取中方章鉞,順治皇帝下今徹查,主考官方猶、錢開宗等十八人處死,責打章鉞四十大板,其父方拱乾受牽連,舉家徙寧古塔,順治十六年(1659年)閏三月啟程,七月抵達戍所。順治十八年赦還。 这是一篇关于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方章鉞(?—?),清初安徽桐城縣人。方拱乾之子。 生平 順治十四年(1657年)南闈科場案發,工科給事中陰應節奏參江南主考官方猷,因“方姓”聯宗之故,取中方章鉞,順治皇帝下今徹查,主考官方猶、錢開宗等十八人處死,責打章鉞四十大板,其父方拱乾受牽連,舉家徙寧古塔,順治十六年(1659年)閏三月啟程,七月抵達戍所。順治十八年赦還。 这是一篇关于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