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摩梭人主要居住于中国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和木里藏族自治县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之间的泸沽湖畔,自称“纳”、“纳日”、“纳恒”等。云南摩梭人被划为纳西族,四川摩梭人被劃为蒙古族。截至2007年,摩梭人共有4万左右人口。摩梭人说納西語,其文化自成一体,又与周围民族相互影响。信奉藏傳佛教。摩梭人與四川甘孜的「扎壩人」同是母系社會,習俗相似尤其都是“男不娶,女不嫁”的走訪異居制度。[1]
摩梭人所住的房屋稱為「木摞房」,家庭活动的中心为“祖母屋”或称“堂屋”(「祖母」在摩梭語裡有「大」的意思,所以又譯為「家屋」),祖母屋由兩根柱支撐,分別為「男柱」和「女柱」,代表男女平等,男柱和女柱必須出自同一棵樹,女柱為根,男柱為幹,象徵「女本男末」。祖母屋中有「火塘」,火塘的火代表家族的命脈,因此不能熄滅。火塘不灭的传统继承自北方先民的火神崇拜传统。家中所有重要儀式和聚會都在火塘前進行。
一般最年長或最有能力的老祖母掌握权力,居住于独立的祖母房,若家中最老一輩有多名成員,則以有能者為當家,又有「舅掌禮儀母掌財」的制度。成年女性居住于二楼,称为花楼,其兄弟与舅舅则居住于一楼。只有花楼的房间开有外窗,以供走婚的男子出入。不实行走婚的家庭与普通人家无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