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及內部調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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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及內部調查科(俗稱投訴科;英文:Complaints and Internal Investigations Branch,縮寫:C&IIB)於1973年成立,隸屬於香港警務處監管處服務質素監察部,主要責任為調查有關於紀律人員(即正規警務人員和輔助警務人員)和文職人員(包括交通督導員和警察通訊員等等)的投訴以至所涉及的刑事偵緝,所有案件且經由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審核。除此之外,投訴及內部調查科就人員的工作執行問責制和相關研究[2][3]、制訂及推行警隊誠信管理計劃,防止貪污及杜絕各種違反誠信的行為。[來源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