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门负责推动规划全省城市和乡村经济和城市规划改革的机构,是改革开放时代适应改革的而设置的部门。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 政策法规处
- 规划处
- 国民经济综合处
- 经济体制改革处
- 投资与重点项目处
- 创新发展处
-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 区域经济处
- 农村经济处
- 产业发展处
- 服务业发展处
-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 应对气候变化处
- 社会发展处
- 财金發展处
- 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
- 价格管理处
- 对口支援一处
- 对口支援二处
- 信用建设协调处
- 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
- 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 省综合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 省能源局
-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与广东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含综合办、规划办,设在省发展改革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