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餘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平餘,意为“平色之餘”,亦称“餘平”、“随平”,是明、清时各地在征收正项赋税期间,以加派、加征的形式多收以解送给户部的份额。平余在火耗之外,加重民负。乾隆时曾下令革除,但此后仍暗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