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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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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協定
《
巴黎
协定
》(法語:Accord de Paris,英語:Paris Agreement,或译
巴黎
协议)是由聯合國195個成員國(包括觀察員巴勒斯坦國及聖座)於2015年12月12日在2015年聯合國氣候峰會中通過的氣候協議;取代京都議定書,期望能共同遏阻全球暖化趨勢。協議第二條指將通過以下內容「加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巴黎和平協約
巴黎
和平协议(英語:Paris Peace Accords,越南语:Hiệp định Paris về Việt Nam/
協定
Paris𧗱越南)是越南共和国(南越)、美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及“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又称越共)于1973年1月27日在
巴黎
签订的一个和平协议。
巴黎
协定
巴黎和平協定 (1991年)
《
巴黎
和平
協定
》,正式名稱為《全面政治解決柬埔寨衝突
協定
》,於1991年10月23日簽署,標誌著柬越戰爭的正式結束,該協議由19個國家簽署。該協議使聯合國冷戰後部署了第一次維和任務(联合国柬埔寨过渡时期权力机构),這也是聯合國第一次作為一個國家接管政府運作。
巴黎条约
巴黎
條約是所有在法國
巴黎
簽署的條約的概稱,可以指:
巴黎
條約 (1229年):結束卡特里派十字軍東征
巴黎
條約 (1259年):關於英格兰的亨利三世與法國的路易九世之間
巴黎
條約 (1303年):關於法国的腓力四世與英格兰的爱德华一世之間
巴黎
條約 (1323年):法兰德斯的路易公爵解除對泽兰省主權的聲明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
巴黎
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1883年订立于法国
巴黎
,史称《
巴黎
公约》,后历经7次修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协定
》援引的是该公约1979年的最新修订文本。《
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