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山郡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巴山郡,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郡。 南朝梁大同二年(536年),置巴山郡,治所在巴山县(今江西崇仁县西南,一说在今江西乐安县东北公溪镇)。属江州。梁陈之际一度属高州。下辖巴山县、丰城县、新建县、新淦县、新安县、兴平县、西宁县、广丰县。南朝陈光大二年(568年)移治今江西丰城市东南二十三里,分广丰县设廣豐郡。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废巴山郡,地入抚州。 参考文献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巴山郡,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郡。 南朝梁大同二年(536年),置巴山郡,治所在巴山县(今江西崇仁县西南,一说在今江西乐安县东北公溪镇)。属江州。梁陈之际一度属高州。下辖巴山县、丰城县、新建县、新淦县、新安县、兴平县、西宁县、广丰县。南朝陈光大二年(568年)移治今江西丰城市东南二十三里,分广丰县设廣豐郡。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废巴山郡,地入抚州。 参考文献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