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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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委员会提出,经密云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布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文物保护单位(原为密云县文物保护单位)自1983年公布第1批名单以来,已公布5批。
- 第一批:1983年9月公布,共11项
- 1991年12月增补1项(大公主府)
- 第二批:1996年9月公布,共15项
- 第三批:2000年9月公布,共14项
- 第四批:2007年12月公布,共7项
- 第五批:2012年5月公布,共5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