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 (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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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神学中,上帝最后审判不悔改的罪人,他们不是在死后(通过特别审判)就是在一般审判后立刻进入地狱。地狱的特征是从圣经文本的教导推断出来的,对于其中一些文本,人们只是单纯从字面上去解释,于是引出了流行的地狱观点。[1]
今天的神学家普遍认为,地狱是人们运用自由意志拒绝与上帝联合,不与上帝的公义和怜悯相容的逻辑结果(因为上帝不会强迫人们遵守他的意愿)。[1]另一方面,加尔文主义者相信地狱是上帝对人之罪的正义审判结果,但他们拒绝自由主义神学的自由意志的观点。
在大多英语圣经中,有多个希伯来词和希腊词被翻译为“地狱”,这包括:
1,sheol和hades(在希伯来语圣经中的“sheol”,和在新约中的“hades”)。许多现代版本,如新国际版圣经,将Sheol翻译为“坟墓”,而只是音译Hades。人们普遍认为,sheol和hades通常不是指永久惩罚的地方,而是指坟墓,死者临时居的地方,即地下世界。[2]
2,Gehenna。中文翻譯為欣嫩子谷( גיא בן הינום;古希臘語:γέεννα)),是耶路撒冷的一個谷地。在希伯來聖經中,這裡最初是猶大諸王以火獻祭自己孩子給摩洛克的地方 。從此以後,這個地方便被認為受到了詛咒,常被作為地獄或者煉獄的代名詞。新约中“Gehenna”被描述为一个一“不灭的火”摧毁灵魂和身体的地方(马太福音10:28;马可福音9:43)。这个词在许多英语版本中被翻译为“地狱”或“地狱之火”。[3]
3,tartarō。希腊动词“ταρταρῶ(tartarō)”在新约中出现一次(彼得后书2:4),它几乎总是翻译成“丢在地狱”之类的短语。有时也翻译为“Tartarus”;对于这个词,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说道:“Tartarus是一个希腊词,意思是在地下比Hades更低一层的神惩罚人的场所。”(彼得后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