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塞拜然的人工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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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塞拜然,婦女可在其妊娠前12週內經請求即允許接受人工流產,而在特定情況下婦女可在其妊娠12到28週內接受人工流產。[1][2] 現今在亞塞拜然的人工流產法律是基於在1955年時亞塞拜然屬於蘇聯加盟共和國時,即亞塞拜然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時蘇聯所立下的人工流產法律,而在1991年亞塞拜然獨立後,亞塞拜然並沒有修改其人工流產法律。[3]在1965年到1987年時亞塞拜然的人工流產率曾經非常高(介於20%到28%)。[4]在亞塞拜然獨立後,亞塞拜然的人工流產率幾乎減半,在2000年後人工流產率穩定至12%到14%之間。[4]在2014年時,在亞塞拜然所有妊娠案例中,有13.8%的妊娠是為人工流產所終止的,此數據相較於2005年時亞塞拜然人工流產率最低紀錄之12.1%有所增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