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亦稱《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或《罗马规约》,该规约于1998年7月17日在意大利罗马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2002年7月1日生效。至2023年2月,规约缔约国达到123个,另有31个国家已经签署但尚未批准此规约。规约规定了國際刑事法院的职能、管辖权和组织结构。
事实速览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起草完成日 ...
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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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締約國地圖 締約國 規約未生效的締約國 退出規約的締約國 簽署但未批准規約的國家 簽署規約但隨後撤回簽名的國家 既沒有簽署也沒有加入規約的聯合國會員國和觀察員 |
起草完成日 | 199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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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98年7月17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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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地點 | 義大利罗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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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 | 2002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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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條件 | 60 份批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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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者 | 1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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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方 | 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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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處 | 聯合國秘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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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於维基文库的條約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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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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