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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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道為1727年-1885年清代臺灣212年間的最高官衙之一,另外還有臺灣府,而後者才是正式的清代行政區劃。「道」,本是清代的「省」(福建省)之派出機構,不算是正式地方行政區劃,所以清代臺灣前期,福建省管轄的臺灣府,才算是清代臺灣的正式行政區劃。但清中後期,「道」的權力漸增,全清朝內地各省轄區的各「道」皆然,「道」逐漸成為介於清代的「省」與「府州」之間的新一層「準行政區劃」,這不獨臺灣道為特例,然而臺灣道也因此逐漸凌駕於臺灣府之上,但同樣都還是受福建省節制管轄。
臺灣道前身為1684年—1727年的臺廈道。1885年臺灣建省,但因為福建與臺灣仍有相當密切的行政體系關係,因此臺灣省的正式名稱仍為「福建臺灣省」。然而臺灣建省後,臺灣道的編制仍在,且持續駐紮於台南,而台灣巡撫取代台灣道成為台灣最高長官,[1]且原有之學政管理權轉由台灣巡撫,只保留刑名案件的權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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