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罪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关于同名或類似名的其它條目描述,請見「叛逃 (消歧義)」。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背叛国家罪、投敌叛变罪或军人叛逃罪。叛逃罪是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开始规定的一个罪名,属于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类。
关于同名或類似名的其它條目描述,請見「叛逃 (消歧義)」。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背叛国家罪、投敌叛变罪或军人叛逃罪。叛逃罪是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开始规定的一个罪名,属于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