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是2006年末发生在中国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彭宇案发生后,类似讹诈搀扶者的案件越来越多地被报道出来,抑或是遇到摔倒的老人不敢上前搀扶。彭宇案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事实速览 南京彭宇案, 法院 ...
南京彭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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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一审: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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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下达日期 | 一審:2007年9月4日 二審:达成庭前和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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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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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开庭前,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依据当事人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增设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条款。[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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