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
1849年創建的一個法院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親愛的 Wikiwand AI, 讓我們通過簡單地回答這些關鍵問題來保持簡短:
你能列出最重要的事實和統計數據嗎 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
為 10 歲的孩子總結這篇文章
顯示所有問題
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California)是加利福尼亚州地区司法系统的终审法院,总部位于三藩市的厄尔·沃伦大楼内,总部大楼的命名是为了纪念第1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第30任加州州长厄尔·沃伦。[1][2]加州最高法院还会于洛杉矶及沙加缅度的办公大楼进行审讯,其判决于加州所有法院具有约束力。[3]
事实速览 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California, 設立 ...
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California | |
---|---|
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圖章 | |
設立 | 1849年 |
所在地 | 旧金山(總部) 沙加緬度 洛杉矶 |
所在国 | 美國 |
設立法源 | 加利福尼亞州憲法 |
上訴法院 | 美国最高法院 |
法官任期 | 12年 |
法官人數 | 7人 |
網址 | supreme |
首席法官 | |
現任 | 塔妮·坎蒂爾-沙卡伊(英语:Tani Cantil-Sakauye) |
首長上任時間 | 2011年1月3日 |
首長卸任時間 | 2023年1月2日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