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德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刘建德(?—前50年),即长沙剌王。代孝王汉景帝玄孙,长沙定王刘发曾孙,长沙戴王刘庸之孙,长沙顷王刘附朐之子,西汉宗室。 刘建德於汉昭帝始元四年(前83年)继承长沙王位。汉宣帝时,刘建德外出狩猎时纵火烧毁民宅九十六家,杀死二人。又因为私怨,指使人诬告内史犯有弃市之罪。有司经过审问查清事实后,上报汉宣帝。汉宣帝批准有司审判,夺刘建德八个县的封邑,长沙国中尉因失职也被罢免。 刘建德在位三十四年於甘露四年(前50年)去世,其子炀王刘旦嗣位,在位二年,无后。刘建德另一个儿子刘宗继承长沙王位。
刘建德(?—前50年),即长沙剌王。代孝王汉景帝玄孙,长沙定王刘发曾孙,长沙戴王刘庸之孙,长沙顷王刘附朐之子,西汉宗室。 刘建德於汉昭帝始元四年(前83年)继承长沙王位。汉宣帝时,刘建德外出狩猎时纵火烧毁民宅九十六家,杀死二人。又因为私怨,指使人诬告内史犯有弃市之罪。有司经过审问查清事实后,上报汉宣帝。汉宣帝批准有司审判,夺刘建德八个县的封邑,长沙国中尉因失职也被罢免。 刘建德在位三十四年於甘露四年(前50年)去世,其子炀王刘旦嗣位,在位二年,无后。刘建德另一个儿子刘宗继承长沙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