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惟芳(17世紀—1637年),字菉斐,湖廣荊州府石首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劉惟芳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餘姚知縣,以清廉自矢,檯案沒有案件留下,三個月後在任內去世,餘姚人民哀痛的拿出金錢殮葬他[1]。
引用
同治《石首縣志·卷六·人物志》:劉惟芳,字菉斐,孝友成性,崇禎丁丑進士。除餘姚知縣,氷蘖自矢,案無留牘;三月卒於官,民哀痛賻錢以殮。舊志
同治《石首縣志·卷五·選舉志》:(天啟)四年甲子科 解元劉近臣 ……劉惟芳
參考文獻
- 同治《石首縣志》·卷五·選舉志
- 同治《石首縣志》·卷六·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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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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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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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餘姚縣知縣 16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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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王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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