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煥(1502年—?),字養晦,號南淮,直隸淮安府山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馮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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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直隸淮安府山陽縣 | |
字號 | 字養晦,號南淮 | |
出生 |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七月十九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劉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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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七十六名,登第二甲第六十六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二十年九月以郭勋案降边方杂职,謫廣東茂名县丞,居粤三年,分校秋闈,稱得人。二十三年任浙江德清县知县,与知府不合,辞官归。
著作
著有《南淮近集》。
家族
曾祖馮鑑;祖父馮昇;父馮桂,母葉氏。慈侍下。兄馮燦、馮勲。弟馮炳、馮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