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文物保护单位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交城县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山西省交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至今交城县已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1999年8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