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别市政府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上海特别市政府 (日占时期)。 关于上海最高行政当局史,請見「上海市政府」。上海特别市政府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上海市的最高行政机关,于民国16年7月7日成立,其依据为民国16年5月颁布的《上海特别市暂行条例》和民国17年7月颁布的《上海特别市组织法》,民国19年5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上海市组织法》,改上海特别市为上海市。上海特别市政府是上海市、区两级建制成立的开端。[1] 事实速览 上海特别市政府, 基本信息 ...上海特别市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基本信息授權法源上海特别市暂行条例 → 上海特别市组织法主要官員市长黄郛 → 吴震修(代) → 张定璠 → 张群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27年7月解散日期1930年5月聯絡信息1927年至1933年的上海特别市政府及上海市政府办公大楼地址枫林桥交通路(今平江路48号)关闭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上海特别市政府 (日占时期)。 关于上海最高行政当局史,請見「上海市政府」。上海特别市政府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上海市的最高行政机关,于民国16年7月7日成立,其依据为民国16年5月颁布的《上海特别市暂行条例》和民国17年7月颁布的《上海特别市组织法》,民国19年5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上海市组织法》,改上海特别市为上海市。上海特别市政府是上海市、区两级建制成立的开端。[1] 事实速览 上海特别市政府, 基本信息 ...上海特别市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基本信息授權法源上海特别市暂行条例 → 上海特别市组织法主要官員市长黄郛 → 吴震修(代) → 张定璠 → 张群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27年7月解散日期1930年5月聯絡信息1927年至1933年的上海特别市政府及上海市政府办公大楼地址枫林桥交通路(今平江路48号)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