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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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國籍係一個人擁有多過一個國籍嘅情況。因爲每個國家嘅國籍法都唔一樣,所以冇一個國際共識,能夠決定點樣處理呢個情況。
一個有多重國籍嘅人一般都會各自遵守返每個國家對公民嘅責任同權利,包括居留權、投票權、服役、交稅等等。但係,有啲國家並唔承認多重國籍,或者需要喺特定情況下先至承認,造成國籍衝突。唔同嘅國家對呢個情況嘅處理方法都唔一樣,有啲要求人喺歸化之前放棄舊嘅國籍,有其他就唔容許公民放棄國籍,令每個人嘅可能情況都相當唔同。
有啲國家地方性咁承認國籍,即係只要係嗰個國家以外,就承認另外嘅國籍,但係喺個國家入面就唔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