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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粵拼:zuk6 jeoi6,ethnicity, ethnic group),又叫族群,係一班有共同特徵嘅人,譬如有共同嘅祖先、語言、文化、歷史、宗教。
種族可以係一種遺傳嘅特徵,亦可以係社會強加嘅概念。種族身份通常由共同嘅文化遺產、祖先、源始神話、歷史、家鄉、語言、方言、宗教、神話、民間傳說、儀式、飲食文化、衫착、藝術,或者樣等嘢決定。種族群體可能有窄或者闊嘅遺傳祖先範圍,視乎群體認同而定,有啲群體仲有混合遺傳祖先添。
通過語言轉移、異族通婚、文化適應、領養同宗教改變,個人或者群體可能會隨住時間由一個種族群體轉到另一個。種族群體可以分為次群體或者部落,呢啲次群體隨時間可能會因為內婚或者同父系群體分隔而變成獨立嘅種族群體。相反,之前分開嘅種族可以合併形成一個泛族群,最後可能會融合成為單一種族。無論係分裂定係合併,形成一個獨立嘅種族身份都叫做民族形成。
雖然有機同表演性嘅標準都可以用嚟定義種族群體,但係過去嘅辯論都係圍繞原生論同建構論兩種觀點。早期20世紀嘅「原生論者」將種族群體視為真實存在嘅現象,認為佢哋嘅獨特特徵自古以來一直保持。1960年代之後發展出嚟嘅觀點越嚟越將種族群體視為「社會建構」,即係身份由社會規則決定。
「ethnic」一詞源自希臘語嘅「ἔθνος」(ethnos),更準確啲嚟講係源自形容詞「ἐθνικός」(ethnikos),之後借用入拉丁文做「ethnicus」。[1] 英文裏面本來形容呢個概念嘅詞係「folk」,喺中世紀後期同拉丁語「people」一齊用。
喺早期現代英語到十九世紀中葉,「ethnic」用嚟形容異教徒或非基督教徒(意思係未加入基督教世界嘅「國家」)。[2]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將希伯來文「goyim」(即「外邦人、非希伯來人、非猶太人」)譯做「ta ethne」(啲國家)。
喺古希臘早期,呢個詞可以指任何大嘅群體,例如一班男人、戰友,甚至係一群動物。到古典希臘時期,呢個詞嘅意思就變得近似而家講嘅「種族群體」,通常譯做「國家、部落、獨特嘅民族」。到咗希臘化時期,呢個詞嘅意思就縮窄到主要指「外國人」或「野蠻人」(後嚟就衍生出「異教徒、非基督教徒」嘅意思)。[3]
十九世紀,呢個詞嘅意思返番去希臘文嘅本意,變做「特別屬於某部落、種族、民族或國家嘅」。喺美式英語裏面,「tribal, racial, cultural or national minority group」(部落、種族、文化或民族少數群體)呢個意思係喺1930至1940年代出現。[4]呢個詞取代咗之前有相似意思但因為同種族主義意識形態有關而變得不恰當嘅「race」(種族)一詞。
「ethnicity」呢個抽象名詞喺十八世紀曾經用嚟代替「paganism」(異教),而家就用嚟表達「ethnic character」(族裔特徵)嘅意思(1953年首次記錄)。「ethnic group」(族裔群體)呢個詞喺1935年首次出現,1972年收錄入牛津英語詞典。[5]
視乎語境,「nationality」(國籍)呢個詞可以同「ethnicity」(族裔)同義使用,亦可以同「citizenship」(公民身份)同義使用。導致一個族裔出現嘅過程叫做「ethnogenesis」(族裔形成),呢個詞喺1950年左右開始喺人種學文獻中使用。呢個詞亦可以用嚟形容獨特同罕見嘅嘢(例如「an ethnic restaurant」),通常講緊啲較近期移民嘅文化,即係喺一個地區主流人口建立之後先到嘅人。
視乎強調群體身份嘅邊個來源嚟界定成員資格,可以識別以下幾種(經常有重疊)嘅群體:
好多時候,唔止一個方面決定成員資格:例如,亞美尼亞族裔可以用亞美尼亞公民身份、有亞美尼亞血統、以亞美尼亞語為母語,或者係亞美尼亞使徒教會成員嚟界定。
民族學喺古希臘時期就開始發展;喺阿那克西曼德同米利都嘅赫卡塔厄斯之後,希羅多德喺公元前480年左右為古代世界嘅史學同民族學奠定基礎。希臘人當時已經發展出自己嘅族群概念,佢哋將呢個族群稱為希臘人。希羅多德(8.144.2)就講過佢當時點樣定義希臘嘅族群身份,佢列出咗以下幾點:
究竟族群身份係唔係普世嘅文化概念,就要睇你點樣定義佢。好多社會科學家,[13]好似人類學家Fredrik Barth同Eric Wolf,認為族群身份唔係普世嘅。佢哋認為族群身份係特定類型嘅群體互動嘅產物,而唔係人類群體固有嘅本質特徵。[14]Template:Irrelevant citation
根據Thomas Hylland Eriksen嘅講法,直到最近,族群研究都主要圍繞住兩個辯論。
根據Eriksen嘅講法,呢啲辯論已經被學者嘅新嘗試取代咗,特別係喺人類學方面。呢啲新嘗試係為咗回應不同族群同民族成員越嚟越政治化嘅自我表述。呢個情況發生喺一啲國家嘅多元文化主義辯論背景下,例如美國同加拿大呢啲有大量來自唔同文化嘅移民人口嘅國家,以及喺加勒比海同南亞嘅後殖民主義背景下。[23]
Max Weber認為族群係人為嘅(即社會建構),因為佢哋係基於對共同社群(Gemeinschaft)嘅主觀信念。第二,呢種對共同社群嘅信念唔係創造咗族群;而係族群創造咗呢種信念。第三,族群嘅形成係源於壟斷權力同地位嘅驅動力。呢個觀點同當時盛行嘅自然主義信念相反,自然主義認為人與人之間嘅社會文化同行為差異係源於遺傳特徵同傾向,當時呢啲遺傳特徵同傾向被稱為"種族"。[24]
另一個對族群理論有重大影響嘅學者係Fredrik Barth,佢喺1969年寫嘅《族群邊界》被描述為促進咗1980年代同1990年代社會研究中族群一詞嘅使用。[25]Barth比Weber更加強調族群嘅建構性質。對Barth嚟講,族群身份係不斷通過外部歸因同內部自我認同嚟談判同重新談判嘅。Barth嘅觀點係,族群唔係不連續嘅文化孤島,亦唔係人們天生就屬於嘅邏輯先驗。佢想擺脫人類學將文化視為有界限實體同將族群視為原生紐帶嘅概念,而係專注於群體之間嘅接口。因此,《族群邊界》主要關注嘅係族群身份嘅相互關聯性。Barth寫道:"...族群類別嘅區分唔係取決於缺乏流動性、接觸同資訊,而係涉及社會排斥同納入嘅過程,通過呢啲過程,即使個人生活歷史中嘅參與同成員身份發生變化,仍然保持住明確嘅類別。"[未記出處或冇根據]
喺1978年,人類學家Ronald Cohen聲稱,社會科學家使用嘅"族群"識別通常反映嘅係唔準確嘅標籤,多過係原住民嘅現實:
... 我哋通常不假思索就接受嘅命名族群身份,喺文獻中經常係任意甚至更糟糕嘅不準確強加嘅。[25]
喺呢一點上,佢指出外人(例如人類學家)對族群嘅識別可能同該族群成員嘅自我認同唔一致。佢仲講到,喺最初幾十年嘅使用中,"族群"呢個詞經常被用嚟代替"文化"或"部落"呢啲舊詞,用嚟指具有共同文化系統同共同遺產嘅較小群體,但"族群"呢個詞有額外嘅價值,就係能夠描述部落社會同現代社會中群體身份系統嘅共同點。Cohen仲提出,關於"族群"身份嘅聲稱(好似早期關於"部落"身份嘅聲稱一樣)經常係殖民主義嘅做法同殖民地人民同民族國家之間關係嘅影響。[25]
根據Paul James嘅講法,身份嘅形成經常受到殖民化嘅改變同扭曲,但身份唔係憑空產生嘅:
關於身份嘅分類,即使因為殖民化、國家形成或一般現代化過程而被編碼同硬化成明確嘅類型,都總係充滿緊張同矛盾。有時呢啲矛盾係破壞性嘅,但佢哋都可以係創造性同積極嘅。[26]
因此,社會科學家集中研究點解、幾時同點樣唔同嘅族群身份標記會變得突出。因此,人類學家Joan Vincent觀察到族群邊界通常有一種多變嘅特性。[27] Ronald Cohen總結話族群係"一系列嵌套嘅包容同排斥二分法"。[25] 佢同意Joan Vincent嘅觀察,即(用Cohen嘅話嚟講)"族群...可以根據政治動員嘅具體需要,喺邊界方面縮窄或擴大。"[25] 呢可能就係點解血統有時係族群嘅標記,有時又唔係:族群嘅邊界要擴大定縮小,通常取決於政治形勢。
Kanchan Chandra拒絕採用族群身份嘅擴展定義(例如包括共同文化、共同語言、共同歷史同共同領土嘅定義),而係選擇將族群身份狹義地定義為由共同血統信念決定嘅身份類別嘅子集。[28] Jóhanna Birnir同樣將族群定義為"圍繞一個好難甚至無可能改變嘅特徵進行嘅群體自我認同,例如語言、種族或地理位置。"[29]
唔同嘅社會科學家喺嘗試理解族群作為人類生活同社會中嘅一個因素嘅本質時,用咗唔同嘅方法去理解族群。正如Jonathan M. Hall所觀察到嘅,第二次世界大戰係族群研究嘅一個轉捩點。納粹種族主義嘅後果令人唔再採用本質主義嚟解釋族群同種族。族群開始被定義為社會實體而唔係生物實體。佢哋嘅凝聚力被歸因於共同嘅神話、血統、親屬關係、共同嘅起源地、語言、宗教、習俗同民族性格。所以,族群被認為係可變嘅而唔係穩定嘅,係喺論述實踐中建構嘅,而唔係寫喺基因裡面嘅。[30]
唔同方法嘅例子包括原生論、本質論、永續論、建構論、現代主義同工具論。
喺實際研究中,好多學者會結合唔同嘅方法嚟分析族群問題。例如,佢哋可能會認識到族群身份有建構嘅成分,但同時都承認某啲文化特徵喺塑造族群身份方面嘅持久性。呢種綜合嘅方法容許更全面同細緻嘅族群研究。
族群同種族呢兩個概念經常被交換使用,但佢哋有重要嘅分別。族群通常指共享文化、語言、宗教或地域嘅群體,而種族主要係指基於生物學特徵(例如膚色)嘅分類。不過,呢兩個概念喺實際使用中經常重疊。[42]
喺社會科學中,種族通常被視為一個社會建構,而唔係一個生物學嘅現實。呢個觀點強調,雖然人類之間存在生物學差異,但將人類分類為唔同種族嘅方式係社會同歷史嘅產物,而唔係純粹嘅科學分類。[43]
族群同種族嘅關係喺唔同社會中可能有好大嘅差異。例如,喺美國,種族通常被視為一個主要嘅社會分類標準,而喺其他一啲國家,族群或語言可能更加重要。呢啲差異反映咗唔同社會嘅歷史經驗同社會結構。[44]
族群同民族主義係密切相關嘅概念,但佢哋都有重要嘅分別。族群通常指共享文化特徵嘅群體,而民族主義係一種政治意識形態,主張民族應該擁有自己嘅國家。
民族主義運動經常以族群認同為基礎,但唔係所有族群都有民族主義嘅訴求。有啲族群可能會尋求文化自主權或喺現有國家內嘅平等權利,而唔係追求政治獨立。[45]
喺某啲情況下,民族主義運動可能會試圖將唔同嘅族群整合成一個更大嘅民族身份。呢種過程可能涉及強調共同嘅文化特徵或歷史經驗,同時淡化內部嘅差異。[46]
族群同民族主義嘅關係喺唔同嘅歷史同政治背景下可能會有好大嘅差異。例如,喺一啲後殖民國家,民族主義可能會被用嚟團結唔同嘅族群,而喺其他情況下,族群差異可能會成為政治分裂嘅來源。[47]
喺當代族群研究中,有幾個重要嘅趨勢值得注意:
1. 跨學科方法: 族群研究越嚟越多採用跨學科嘅方法,結合咗人類學、社會學、政治學、心理學同歷史學等唔同領域嘅見解。呢種方法容許更全面嘅族群現象理解。[48]
2. 全球化嘅影響: 研究者越嚟越多關注全球化對族群身份嘅影響。全球化可能會導致文化同質化,但同時都可能強化本地身份認同作為回應。[49]
3. 族群同其他身份嘅交叉: 研究者開始更多關注族群同其他身份類別(例如性別、階級、性取向)之間嘅交叉。呢種方法認識到個人身份嘅複雜性同多元性。[50]
4. 數碼時代嘅族群: 隨住互聯網同社交媒體嘅普及,研究者開始研究數碼技術對族群身份形成同維持嘅影響。例如,佢哋研究點樣通過網上社群維持離散族群嘅聯繫。[51]
5. 後殖民視角: 後殖民理論對族群研究產生咗重要影響,促使研究者更加關注權力關係同殖民歷史喺塑造族群身份同關係中嘅作用。[52]
6. 族群同暴力: 鑑於世界各地持續發生族群衝突,研究者越嚟越多關注族群身份同暴力之間嘅關係。呢包括研究族群動員、族群間嘅和解過程,以及預防族群衝突嘅策略。[53]
7. 族群同環境: 隨住氣候變化同環境問題嘅加劇,研究者開始更多關注族群同環境之間嘅關係。呢包括研究環境變化對族群遷移嘅影響,以及唔同族群對環境問題嘅理解同回應。[54]
呢啲趨勢反映咗族群研究領域嘅持續發展同對當代社會問題嘅回應。通過採用多元化嘅方法同視角,族群研究為我哋理解複雜嘅社會現象提供咗寶貴嘅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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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啲情況,特別係牽涉到跨國移民或者殖民擴張嘅時候,種族同國籍就會有關連。人類學家同歷史學家跟住Ernest Gellner[55]同Benedict Anderson[56]提出嘅現代主義種族理解,認為民族同民族主義係喺17世紀現代國家系統興起嘅時候發展起嚟。佢哋喺「民族國家」嘅興起中達到頂峰,喺呢啲國家入面,假設嘅民族界線同國家界線係一致(或者理想上一致)嘅。
咁樣講,喺西方,種族呢個概念,就好似種族同民族咁,係喺歐洲殖民擴張嘅背景下發展出嚟嘅。當時重商主義同資本主義正在推動全球人口流動,同一時間國家邊界亦越畫越清楚,越嚟越硬淨。
到咗19世紀,現代國家通常會透過聲稱代表「民族」嚟爭取合法性。不過,民族國家總係會包括一啲因為種種原因被排斥喺國家生活之外嘅人口。被排斥嘅群體成員因此會要求基於平等嘅包容,又或者係追求自主權,有時仲會去到要求喺佢哋嘅民族國家入面完全政治分離嘅地步。[57] 喺呢啲情況下Template:Nbs當人由一個國家搬去另一個國家,[58] 又或者一個國家征服或者殖民佢國界以外嘅人Template:Snd認同一個民族但住喺另一個國家嘅人就形成咗族群。
喺1920年代,愛沙尼亞為佢嘅公民引入咗一個靈活嘅種族/國籍自選系統,[59] 包括愛沙尼亞人、俄羅斯人、波羅的海日耳曼人同猶太人。
多族裔國家可以係兩種相反事件嘅結果,一係最近先劃嘅國界同傳統部落地域唔符,二係最近有族裔少數群體移民入一個以前嘅民族國家。 第一種情況嘅例子喺非洲到處都有,嗰度嘅國家係喺非殖民化嘅時候繼承咗殖民時期隨意劃嘅邊界,不過歐洲國家好似比利時或者英國都有呢種情況。第二種情況嘅例子有荷蘭呢啲國家,佢哋喺建國嗰陣相對族裔齊一,但係喺17世紀收到好多移民,到咗20世紀下半葉仲有更多移民入嚟。英國、法國同瑞士呢啲國家喺形成嗰陣已經有唔同嘅族裔群體,之後都經歷過大量移民,結果就成為咗所謂嘅「多元文化」社會,特別係喺大城市入面。
新大陸嘅國家一開始就係多族裔嘅,因為佢哋係喺原有嘅原住民人口上面強加殖民而形成嘅。
近幾十年,女權學者(最出名嘅係Nira Yuval-Davis)[60]提出咗女性參與創造同再生產族裔同民族類別嘅根本方式。雖然呢啲類別通常被認為係屬於公共、政治領域嘅嘢,但係實際上佢哋好大程度上係喺私人、家庭領域入面維持嘅。[61] 喺呢度,女性唔止係生物學上嘅繁衍者,仲係「文化載體」,傳遞知識同執行屬於特定群體嘅行為。[62] 女性喺民族或種族概念入面經常都扮演住重要嘅象徵角色,例如「婦孺」就係一個民族嘅核心,喺衝突時期要保護嘅概念,又或者係好似不列顛尼亞或者瑪麗安娜呢啲標誌性人物。
族裔係用嚟表示一個群體嘅文化身份,通常以共同祖先、語言同文化傳統為基礎,而種族就係基於群體之間嘅身體相似性嚟分類。由於種族呢個詞經常俾人用嚟搞政治,所以比族裔更加有爭議。[未記出處或冇根據]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嘅Ramón Grosfoguel認為「種族/族裔身份」係一個概念,種族同族裔呢兩個概念唔可以當做獨立嘅類別嚟用。[63]
韋伯(1864–1920年)之前,種族同族裔主要被視為同一樣嘢嘅兩個方面。喺1900年同之前,族裔嘅原生主義理解佔主導地位:人哋認為唔同民族之間嘅文化差異係由遺傳特徵同傾向造成嘅。[64] 韋伯引入族裔係社會建構嘅概念之後,種族同族裔就開始分得更開。
195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表嘅《種族問題》聲明,由當時一啲國際知名學者(包括Ashley Montagu、Claude Lévi-Strauss、Gunnar Myrdal、Julian Huxley等)簽署,裏面講:
民族、宗教、地理、語言同文化群體未必同種族群體重疊:呢啲群體嘅文化特徵同種族特徵都冇證實有遺傳關係。因為喺日常用語中使用「種族」呢個詞時經常會犯呢啲嚴重錯誤,所以講人類種族嗰陣最好乾脆放棄「種族」呢個詞,改為講「族裔群體」。[65]
1982年,人類學家David Craig Griffith總結咗四十年嘅民族誌研究,佢認為種族同族裔分類係象徵性標記,代表嚟自世界唔同地方嘅人點樣被納入全球經濟:
分化工人階級嘅對立利益通過訴諸「種族」同「族裔」嘅區別而進一步加強。呢啲訴求將唔同類別嘅工人分配到勞動力市場嘅唔同層次,將受歧視嘅人口群體relegating到底層,同時將高層隔絕,免受下面嘅競爭。資本主義唔係造成所有用嚟區分工人類別嘅族裔同種族差異。儘管如此,正係資本主義下嘅勞動力動員過程賦予呢啲差異有效嘅價值。[66]
根據Wolf嘅講法,種族分類係喺歐洲商業擴張時期構建同納入嘅,而族裔群體分類就係喺資本主義擴張時期形成嘅。[67]
Wallman喺1977年寫到關於「族裔」呢個詞喺英國同美國日常語言中嘅用法:
喺英國,「族裔」呢個詞喺民間含義同「[種族]」差唔多,只不過冇咁精確,價值負擔都輕啲。相比之下,喺北美,「[種族]」通常指膚色,而「族裔」就係指相對較近期從非英語國家移民嘅後代。喺英國,「[族裔]」唔係名詞。實際上冇「族裔」;只有「族裔關係」。[68]
喺美國,OMB話,用嚟做美國人口普查嘅種族定義唔係「科學或人類學」嘅,而係考慮到「社會同文化特徵以及血統」,用「適當嘅科學方法」,「主要唔係參考生物學或遺傳學」。[69]
有陣時,啲族裔群體會受到國家或者佢嘅公民嘅歧視同埋惡劣對待。到咗二十世紀,有啲人開始主張,族裔之間或者族裔同國家之間嘅衝突可以同埋應該用兩種方法嚟解決。有啲人,好似哈貝馬斯同巴里噉,認為而家啲現代國家嘅合法性一定要建立喺autonomous嘅個人政治權利嘅概念上面。根據呢個觀點,國家唔應該承認族裔、民族或者種族身份,反而應該強調所有人喺政治同法律上面嘅平等。另一方面,有啲人好似查爾斯·泰勒同威爾·金里卡噉,佢哋話autonomous個人嘅概念本身就係一種文化建構。根據呢個觀點,國家一定要承認族裔身份,仲要發展啲程序,喺國家嘅範圍內照顧到唔同族裔群體嘅特殊需求。
十九世紀見證咗族裔民族主義呢種政治意識形態嘅發展,當時種族嘅概念同民族主義扣埋一齊,第一次係由德國嘅理論家提出嚟,包括赫爾德。有啲社會過分強調族裔關係,可以話係無視歷史同埋歷史背景,結果就係為民族主義嘅目標提供咗理據。經常被引用嚟做例子嘅有兩個時期:十九世紀德意志帝國嘅統一同擴張,同埋二十世紀嘅納粹德國。呢兩個政權都推動咗泛族裔嘅概念,話佢哋只係收復啲一直都係日耳曼族人居住嘅土地。對於啲遲啲先採用民族國家模式嘅國家嚟講,好似喺奧斯曼帝國同奧匈帝國解體之後喺中東同東南歐出現嘅國家,仲有蘇聯解體之後出現嘅國家,佢哋嘅歷史都充滿咗族群間嘅衝突。呢啲衝突通常發生喺多族裔國家之內,同世界其他地方嘅國家之間嘅衝突唔同。所以,呢啲衝突經常被錯誤咁標籤同描述成內戰,其實佢哋係多族裔國家入面嘅族群間衝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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