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加拿大最高法院(英文:Supreme Court of Canada;法文:Cour Suprême du Canada)係加拿大司法系統裏面最高級嘅法院,亦係加拿大國內所有民事同刑事案件(包括涉及省級法律同埋市級附例嘅案件)嘅終審法庭。 呢篇文冇引任何嘅出處。 加拿大最高法院 加拿大最高法院由9位大法官組成。法律規定,其中3位大法官必須出自魁北克,因為魁北克係全加拿大唯一通行歐陸法系嘅省份。 加拿大最高法院擁有對加拿大憲法嘅最終解釋權,可以宣佈任何法律或者政策違憲。 呢篇加拿大相關文係楔位文。歡迎幫維基百科擴寫佢。睇 • 論 • 改 • 歷
加拿大最高法院(英文:Supreme Court of Canada;法文:Cour Suprême du Canada)係加拿大司法系統裏面最高級嘅法院,亦係加拿大國內所有民事同刑事案件(包括涉及省級法律同埋市級附例嘅案件)嘅終審法庭。 呢篇文冇引任何嘅出處。 加拿大最高法院 加拿大最高法院由9位大法官組成。法律規定,其中3位大法官必須出自魁北克,因為魁北克係全加拿大唯一通行歐陸法系嘅省份。 加拿大最高法院擁有對加拿大憲法嘅最終解釋權,可以宣佈任何法律或者政策違憲。 呢篇加拿大相關文係楔位文。歡迎幫維基百科擴寫佢。睇 • 論 • 改 • 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