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Sign in
AI tools
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Loading AI tools
全部
文章
字典
引用
地图
Remove ads
Marcher lord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Found in articles
勳爵
勳爵(英語:
Lord
)是一種對英語裏有爵位的貴族的泛稱,也是對此類男性貴族的稱呼,和對某些封爵的兒子,及一些擁有相應身份但沒有爵位的人士的尊稱。此外也可用來翻譯其他語言中的相應稱呼。涵義類似中文的“爵爺”。 英國的貴族爵位共有五等,依次為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
男爵
”來翻译歐洲貴族爵位中相應等級的称号(例如英格蘭、西班牙等國的Baron(女男爵和男爵夫人皆稱為Baroness)、意大利的Barone、蘇格蘭的
Lord
of Parliament、德國的Freiherr等)。 男爵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中的一个等级。按出土的甲骨文,至少商朝时已经有了“男”这一
歐文·格林杜爾
落不明,威爾斯此後成為英格蘭王國的領土之一。 Lloyd, J. The History of the Princes, the Lords
Marcher
, and the Ancient Nobility of Powys Fadog 1. London: T. Richards. 1881:
城堡伯爵
城堡伯爵的地位相当于伯爵(德語:Graf;拉丁語:comes) ,拥有司法权,受皇帝、国王或帝国内政治实体统治者(如采邑主教或领地领主(英语:territorial
lord
))直接管辖,负责行政、军事和司法事务。 领地较大的城堡伯爵可能还拥有铸币权,可以在其领地内铸造自己的区域性货币。 Ebers, Johann. The
威爾士親王
Gwynedd),在他給法國國王路易七世的信件中提及。12世紀的威爾斯由多個盎格魯-諾曼的領地(英语:
Marcher
lord
)和幾個威爾斯原生的諸侯國組成,其中包括德赫巴思(英语:Deheubarth)、波伊斯(英语:Kingdom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