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教育法令1996年教育法令(英語:Education Act 1996)是马来西亚时任教育部部长纳吉·阿都拉萨于1995年12月7日提呈至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卡立尤努斯于同年12月21日提呈至国会上议院,分别于同年12月20日和12月28日获得下议院和上议院两院通过,并于1996
马来西亚教育部Malaysia,英語:Ministry of Education Malaysia,简称:MOE)是马来西亚联邦政府负责掌管教育事务的的部门之一,由英殖民政府于1955年成立,目前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Act 550, Education Act 1996)运行。
1944年教育法令《1944年教育法令》(英語:Education Act 1944),此法令改革了英格兰和威尔士中学的教育系统。法令常以保守党政治家拉布·巴特勒命名,他为中学教育引入了三分系统Tripartite system of education in England, Wales and Northern
马来西亚学术资格鉴定机构Setara dengan SPM/STPM. [2019-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1-21). Education Act 1996: Article 2 of the Act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9 October 2008. 马来西亚主题 马来西亚学术资格鉴定机构官网
英格兰教育and Technology Education Council)的考试、国际文凭组织的考试又或者是Cambridge Pre-U的考试。随着2008年教育及技能法令(Education and Skills Act 2008)的通过,义务教育的覆盖年龄将会延伸到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