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Sign in
AI tools
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Loading AI tools
全部
文章
字典
引用
地图
Ding an sich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Found in articles
物自体 (康德)
物自体,或自在之物(德語:
Ding
an
sich
;英語:Thing in itself)是康德所介绍的概念。物自体是独立于观察的客体。这个概念在哲学家中间产生了很多争论。 康德认为所有客体的总和,也就是这个经验的世界,它的存在是經先天認知形式(決定其以表象(representation)方式呈現)
本體
感官去知識到的物體或事件。它與現象是兩個相對的名詞,是形而上學中重要的議題。研究本體的學問,稱為本體論。康德稱本體為物自身(德語:das
Ding
an
sich
,英語:thing-in-itself,又譯為物自體)。 本體(Noumenon)來自於希臘語:νοούμενoν,它的複數形是希臘語:
威廉·文德尔班
Tübingen 1914 Ueber die verschiedenen Phasen der Kantischen Lehre vom
Ding
-
an
-
sich
, Online A History of Philosophy--With e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formation
現象
象」與「本體」(noumenon,或稱本質)在純粹理性批判中是對立的。我們所身處的世界是由現象組成,與独立于我們經驗的世界(物自身das
Ding
an
sich
)是相对的。根據康德的解釋,人類無法了解物自身,僅能了解那些由我們提供的經驗組成的世界。因此康德的时代所称的哲學接近于我们现代所称的科学,应涉及如何理解現象。
自性 (佛教)
,這個術語源自古印度哲學,原指法(dharma)存有自身的性質。與古希臘形而上學中的本體、本質、實體,及康德哲學中的物自身(德語:das
Ding
an
sich
)的意義接近。 大乘佛教將諸法自性劃分為兩種:地之堅性、水之濕性等事相特徵,稱為「事法性」(或世俗自性);諸法平等之真如實性,稱為「理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