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造桥火车边撞事故是一起1991年11月15日于台湾苗栗县造桥乡的铁路事故,当日一列自高雄发车的1006次EMU100型自强号列车(后方挂E224补助机车)在山线的134号志站与南下1次莒光号(E234本务机车)发生侧撞事故,造成30位乘客死亡112人轻重伤。
当日下午四时,南下1次莒光号于134号志站正转辙轨道进入副正线当中交会列车,因当时设置于北上1006次EMU100型自强号机车端的ATS/ATW系统故障(而于高雄站出发时于列车编组尾端加挂E224辅助机车行驶),并且进入134号志站疑似显示绿灯为平安(上行进站号志机;若上行出发号志机显示险阻,则上行进站号志机应显示黄灯为注意,以提醒减速),由于号志站北侧线路为向右弯道视线受阻,自强号司机员苏金焜看到异状时已来不及减速制动,导致自强号列车边撞莒光号还没开入副线的第七节车厢,莒光号第七、八、九、十车厢及自强号前三节车厢出轨翻覆,这场事故导致30死112伤,自强号40ED102、40ET101报废、莒光号35FPK10207、35FPK10209报废,每位旅客赔偿新台币3百万元,时任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郝柏村、台湾省政府主席连战等中华民国政府官员也都到场视察及慰问伤患,同时时任台湾铁路管理局局长陈世芳以及自强号司机员苏金焜皆被以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司机员苏金焜被判刑四年有期徒刑[1]。
部分台铁司机员及家属认为司机员苏金焜自述在发车前已经告知当时高雄站该班自强号列车的ATS/ATW故障,且134号志站被通报故障数周台铁仍未维修,因此认为苏金焜并非导致此次意外的主因,但皆被台铁局否定,部分家属与司机员甚至自掏腰包提供苏金焜经济协助。苏金焜在服刑后表示自己不认同台铁的事故报告,在开车前他早已提出设备异常的口头报告,且号志站故障这两件事情台铁皆不列入报告,有失公平,但是他自认有道义上的责任,所以被判刑并无异议。
- 此事件之后,台铁有很长一段时间未发生超过10人死亡的事故,直到2018年10月21日6432次普悠玛自强号于新马站翻覆。
- 大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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