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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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智博(1998年10月1日[註 1]—),廣東汕尾人[2],前樂華娛樂練習生,曾參加選秀節目《以團之名》。2020年2月,因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期間從事詐騙活動被逮捕。
生平
黃智博出生於廣東省陸豐市碣石鎮[1],曾是韓國娛樂公司Big Hit娛樂的練習生,並通過了CUBE娛樂公司面試。2019年以樂華娛樂練習生的身份參加選秀節目《以團之名》,並成為星耀班的一員,最終以一名之差未能出道。2020年原計劃參加《少年之名》,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節目延期製作。後在疫情期間涉嫌詐騙被捕[3][4]。
2020年2月1日,家住上海浦東新區的陸女士通過貼吧尋找到一位賣口罩的商家,雙方通過微信商定以單價0.9元(人民幣,下同)購買40萬個口罩,並預付50%的定金10.7萬元。在商家收到預付款後,商家要求陸女士去揚州取貨。由於找不到提貨地點,陸女士發現被騙,隨即報案。上海警方經縝密偵查後,於2月5日上午在廣東省陸豐市抓獲了犯罪嫌疑人,確認該案為系列網絡詐騙案,總案值人民幣28萬餘元。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車上海)通過微博發布了當時的現場照片,在被繳獲的眾多物品中,除了個人證件、少量現金、深圳通及羊城通外,還包括一張由粉絲拍攝的個人照片[3][4]。隨後有網友發現,該犯罪嫌疑人即為黃智博本人。2月13日21時59分,樂華娛樂發布緊急聲明,稱已與黃智博解除《訓練生合同》並深表歉意,同時強烈譴責利用疫情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5]。
2月17日凌晨,黃智博姐姐通過微博向公眾致歉,表示黃智博一家作為一個平凡的務農家庭,家庭收入薄弱,父母艱難地供子女們上學,但在父親患上心臟病後,子女便輟學打工。由於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識薄弱,才發生了此事[2]。同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黃智博批准逮捕[6]。2月25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被告人黃智博依法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7]。
3月1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詐騙罪判處黃智博有期徒刑3年3個月,罰金人民幣1萬元,不得緩刑[8]。
注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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