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器與那原親方良矩,1718年6月29日—1797年10月23日)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時期著名政治家、歌人。馬國器被視為琉球歷史上著名的儒教實踐家之一,被譽為「君子親方」。同時他也是琉球三十六歌仙之一。

馬國器是馬加美(大里親方良安)的後代,為與那原殿內九世。因家譜的殘缺,關於馬國器的童名都沒有記載。但根據《中山世譜》依然可以推斷出他的一些事蹟。

1760年,清朝禁止絲貨出洋,使琉球的貿易受到衝擊。1762年,馬國器以耳目官(進貢正使)的身份,與正議大夫梁煌(當間親雲上)一起到達清朝朝貢,並陳述了破例為琉球開放禁令的請求。乾隆帝同意了琉球購買絲絹等物,每年從清朝購買土絲五千斤、二蠶湖絲三千斤。1765年,馬國器前往薩摩藩,報告了進貢船歸國之事。1769年,因毛元翼(池城親方安命)的離任,馬國器成為三司官。1774年,因王世子尚哲在薩摩藩受到優待,尚穆王遣馬國器前往薩摩謝恩。

雖然琉球當時政治體制完備,但尚未擁有賞罰例律的定製,官場上出現了「事同刑異,輕重不均,難以剖決」的現象。因此在1775年,馬國器同兩位同僚馬宣哲(宮平親方良廷)、向邦鼎(湧川親方朝喬),以及攝政尚和(讀谷山王子朝恆),聯名向尚穆王提議編撰賞罰科律。尚穆王立即批准,命令向天迪(伊江親方朝慶)、馬克義(幸地親方良篤)為此事的奉行。馬國器等人博覽群書,於1786年編撰完成了琉球的第一部法律——《琉球科律》。該律共褒獎條例一本、科律十八本,為琉球國的法制建設作出了突出貢獻。

1796年,馬國器辭去了三司官一職,從此淡出政壇,不久逝世。

馬國器不僅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也是一位琉歌歌人。《沖繩集》中收錄有他署名的《月下擣衣》一首:

うつおとのたえだえなるは小夜衣 月にねられぬすさみなるらし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馬國器(與那原良矩)
前任:
毛元翼
(池城安命)
琉球國巳日番法司
1769年—1796年
繼任:
馬克義
(幸地良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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