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葛利果十三世(拉丁語:Gregorius PP. XIII;1502年1月7日—1585年4月10日)原名優爾·邦孔帕尼(Ugo Boncompagni),1572年5月13日當選羅馬主教(教宗),同年5月25日即位至1585年4月10日為止。[1]
葛利果十三世 的教宗敬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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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敬稱 | 教宗閣下 |
語體敬稱 | 教宗閣下 |
宗教敬稱 | 聖父 |
身後敬稱 | (無) |
1576年下令成立天主教澳門教區。
創建格勒哥里曆
葛利果十三世廢除了儒略曆。並頒佈了新曆法,即格勒哥里曆,又譯為格里曆。教廷規定1582年10月4日星期四之後的第二天是1582年10月15日星期五,即跳過10天。由於是葛利果十三世頒佈,新曆法被稱為格勒哥里曆。
教廷在醫生兼天文學家利利烏(Aloysius Lilius)以及耶穌會神父兼天文學家克拉烏(Christopher Klau)的建議下實行,公元前45年。改革的原因是,傳統儒略曆中的年平均長度過長,儒略曆因為它將每年定為365天又6小時,但經過計算一年的平均長度約為365天又5小時49分鐘。
大多數農民都反對此一改革,他們擔心地主得以藉此多收取10天的地租。但是,西班牙、葡萄牙、波蘭和義大利等天主教國家遵從此一改革。法國、荷蘭共和國的一些省、日耳曼和瑞士區域內的一些天主教諸侯隨後在一兩年內效仿,匈牙利則於1587年使用此一曆法。
然而,歐洲新教徒則是在一個多世紀後接受新曆法。如丹麥、荷蘭共和國的其餘各省以及神聖羅馬帝國和瑞士所屬的新教諸侯,在西元1700年間採用格勒哥里曆。而此時儒略曆已落後新曆法11天。
1752年,英國及其北美殖民地規定1752年9月2日星期三的下一天是1752年9月14日星期四。
1753年3月1日,新教國家瑞典終於採行格勒哥里曆。
譯名列表
- 額我略十三世: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禧年專頁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作葛利果。
- 國瑞十三世:香港天主教教區檔案 歷任教宗作國瑞。
- 格列高列十三世:《大英簡明百科知識庫》2005年版[失效連結]作格列高列。
- 葛利果十三世:人民網譯作葛利果。
- 格雷戈里十三世:《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1993年版作格雷戈里。
- 葛利果十三世:國立編譯舘作葛利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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