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冀(1516年—1575年),字堯封,號思齋,山西汾州孝義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甲辰進士,官至兵部尚書。
Quick Facts 霍冀, 籍貫 ...
霍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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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尚書 |
籍貫 | 山西汾州孝義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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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堯封,號思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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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正德十一年(1516年)正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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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萬曆三年(1575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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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元配張氏,封夫人;側室梅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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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鍾瑜、鍾琦、鍾珂、鍾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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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十六年丁酉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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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一年(1516年)正月二十九日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三甲十二名進士[1][2]。授永平府推官,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十一月擢廣西道監察御史[3]。清戎兩浙,三十三年巡按河南,剿平土賊師尚詔。三十六年(1557年)五月陞大理寺右寺丞,十二月轉左寺丞,三十七年九月升遷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三十九年九月改任巡撫保定兼提督紫荊等關。四十年五月召還京,協理都察院事。奉命往山東治河,十月加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宣大薊鎮糧餉,四十一年七月自宣大二鎮查理軍餉還京復命,並辭去兼官。四十二年三月考察被劾,調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四十三年二月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四十四年八月改任為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四十五年升刑部左侍郎,閏十月改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代陳其學總督陝西三邊軍務[4]。隆慶元年(1567年)十月晉兵部尚書,參與明朝三大營(五軍營、神樞營、神機營)建構[5]。隆慶四年(1570年)乞歸,萬曆三年(1575年)三月二十六日卒,卒年六十。[6]
曾祖霍深;祖父霍鳳;父霍文會,母郭氏[7]。子霍鍾瑜,官長蘆運同。孫霍沁,萬曆庚子舉人。玄孫霍焜,崇禎十二年舉人。
有《九邊圖說》。明末陳子龍在其所編之《皇明經世文編》中有一卷專門收錄霍冀的著作。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二》:嘉靖二十七年十一月己亥 選授行人張廷槐、楊允繩、趙輄,推官任璜、王德、沈束、文方、林懋舉,知縣石鯨、徐易、凌汝志為給事中,行人申仲、陳效古、金豪,推官趙世奎、吳昶、孫慎、霍冀,知縣姜廷頤、閭東、趙孔昭、胡宗憲、薛樟、沈寵、趙紳、嚴天祥、李廷春、王本固、黃中、張鑒、趙錦、李九功、李尚智、歐陽震、朱木、王民、陳澤為試御史。璜吏科,德、鯨戶科,束禮科,廷槐、方、允繩兵科,易、汝志刑科,輄工科,懋舉南京工科,廷頤河南道,東浙江道,世奎江西道,昶、慎福建道,孔昭、宗憲湖廣道,樟廣東道,冀廣西道,寵山東道,紳山西道,仲狹西道,天祥四川道,效古、廷春雲南道,本固、中貴州道,鑒南京浙江道,錦南京江西道,九功南京福建道,尚智南京山東道,震南京湖廣道,豪南京廣東道,木南京廣西道,民南京山西道,澤南京貴州道。
《明史》(卷193):貞吉欲置重罰,兵部尚書霍冀僅議貶秩。貞吉與同官爭不得,因上言:「邊帥失律,祖宗法具在。今當事者屈法徇人,如公論何?臣老矣,效忠無術,乞賜罷。」不許。俄加太子太保。貞吉以先朝禁軍列三大營,營各有帥,今以一人總三營,權重難制。因極言其弊,請分五營,各統以大將,稍復祖宗之舊。帝善之,命兵部會廷臣議。尚書霍冀前與貞吉議不合,頗不然其言。廷臣亦多謂強兵在擇將,不在變法。冀等乃上議三大營宜如故。惟以一人為總督,權太重,宜三營各設一大將,而罷總督,以文臣為總理。報可。
《明史》(志65):尚書霍冀言:「營制,世宗熟慮而後定,不宜更。惟大將不當專設,戎政不宜有印,請如貞吉言。」制曰「可」。於是三大營各設總兵一,副將二。其參佐等官,互有增損,各均為十人。而五軍營兵,均配二營,營十枝,屬二副將分統。以侯伯充總兵,尋改曰提督。又用三文臣,亦稱提督。自設六提督後,各持意見,遇事旬月不決。給事中溫純言其弊,乃罷,仍設總督、協理二臣。
《孝義縣志·人物事蹟卷一》頁十一:霍冀,字堯封,明嘉靖進士。授永平府推官,擢廣西道監察御史,清戎兩浙,巡按河南,平土賊師尚詔。陞大理寺丞,遷都察院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再撫保定,召還京,掌都察院事。時擅薊雲宣餉匱,廷議遣少司徒董之。冀上恤軍、通商、轉輸、積貯四事,制可其議。尋命往撫山東治河,加兵部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延寧兩鎮皆著,有奇捷,上賚金帛,晉兵部尚書,後以議憲臣功罪及京營事宜,兩忤輔臣意,乞歸。歷官三十年,位至上卿,與人溫恭,而大體不渝。居官轉旋不執滯其才力有過人者。年六十卒,賜祭葬,祀邑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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