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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承自幼入家塾,家鄉儒師楊逸清是他的啟蒙老師。他14歲畢業於江蘇陸軍小學堂第三期,後入陸軍第四中學(位於南京)第三期,其間加入中國同盟會。1909年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後,他秘密赴廣州企圖再次發動起義,因未果而回到江蘇。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之後,陳繼承於南京從事光復活動。中華民國成立後,1913年二次革命爆發,他參加了國民黨的秘密軍事聯絡。[1]
1914年1月,他考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二期步兵科,於1916年5月畢業。畢業後,他被分發到北洋陸軍第七十二混成旅第一團第一營擔任見習官,不久回到家鄉。在家鄉,他曾任靖江縣商會武裝民團教官,其間同張志輝結婚。1918年10月,陳繼承受連襟趙伯先(又名趙琛)舉薦,並應陸軍小學堂同學李明揚之邀,赴廣東。1921年,他任駐粵贛軍總指揮部副官,駐粵建國贛軍第一師步兵團連長、營附、支隊參謀長。[1]
1924年5月,陳繼承任黃埔軍校教授部戰術教官,1924年10月任黃埔軍校教導團第一團(何應欽任團長)第二營營長。1924年11月,他在廣州與吳慕墀結婚。1925年1月,陳繼承任黃埔軍校第三期入伍生總隊第一營營長,任內率部參加平定廣州商團叛亂及討伐滇桂軍閥的戰鬥。革命軍第一次東征時,他奉命率一個營防守廣州的東郊。同年5月,他兼任黃埔軍校本部戰術教官。[1]
1925年8月,陳繼承轉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下屬第2師(王懋功任師長)第6團團長,參加國民革命軍第二次東征。10月惠州戰役中,他改任第二師第四團團長,率部參與討伐陳炯明部的河源、華陽戰鬥。[1]
1926年7月北伐戰役正式發動,陳繼承時任第4團團長。第2師協同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北進湖南,參與了汀泗橋戰鬥,因戰功陳繼承升任第2師副師長。1926年12月,陳繼承轉任新編給第一軍的國民革命軍第22師師長,率部參加武昌戰鬥。由於江西省北伐戰役進攻不順,第2師從湖北省轉移至江西省,投入參加南昌戰鬥,任北伐東路軍(何應欽任總指揮)第二縱隊第22師師長。南昌戰役勝利後,陳繼承繼續指揮22師參與浙江省一帶的北伐戰爭。
民國十六年(1927)夏,陳繼承轉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下屬之國民革命軍第22師師長,率部參加第一次渡江北伐津浦路諸戰役,後因前線敗於直魯聯軍,部隊撤回長江以南,因此22師參與了同年8月的龍潭戰鬥。[1]
1927年9月,陳繼承任國民革命軍第一集團軍(蔣介石兼任總司令)第一路軍(何應欽任總指揮)國民革命軍第九軍(軍長顧祝同)下轄之國民革命軍21師師長,再度率部渡過長江投入第二期北伐。北伐勝利後,1928年7月國民革命軍編遣時,第九軍與國民革命軍第三十二軍合併縮編為國民革命軍第3師,顧柱同升遷,師長由三十二軍軍長錢大鈞擔任,第3師副師長由陳繼承接任。不久,他兼任江南剿匪司令部副司令官。
民國十八年(1929)1月,錢大鈞因「師內高級軍官擅離職守」之罪名遭到撤職,陳繼承出任第3師代理師長,並指揮部隊南下廣東省投入蔣桂戰爭,因蔣桂戰爭南京方面獲勝,同年9月陳繼承真除師長職務。民國十九年(1930)1月,陳繼承獲頒三等寶鼎勳章。同年5月,陳繼承率領第3師參加中原大戰,編入討逆軍南路集團軍(劉峙任總司令)作戰序列,於邢臺擊敗石友三指揮的第4方面軍。1931年1月,陳繼承獲頒二等寶鼎勳章。[1]
1931年7月,他代理陸軍第一軍軍長,兼河南洛陽衛戍司令部司令官。1932年6月任陸軍第一軍軍長。1932年6月兼任豫鄂皖三省邊區剿匪總司令部(蔣介石任總司令)中路軍(劉峙任總司令)第二縱隊指揮官,指揮中央軍第二師、第三師、第五師、第八十師對鄂豫皖蘇區紅四方面軍展開第四次圍剿。1932年12月,他兼任豫南特別區善後委員會副委員長、豫南清剿區指揮部指揮官、河南省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1933年7月,任贛粵閩湘鄂剿匪軍西路軍(何鍵任總司令)第三縱隊司令官,率陸軍第三十六師、第五十師和三個步兵旅參加對紅一方面軍及中央蘇區的第五次圍剿。1934年11月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駐贛綏靖主任公署(顧祝同任主任)第四綏靖區司令部司令官,率部駐江西修水,領導陸軍第二十六師、第三十三師、第五十八師以及四個旅和一個憲兵團。1935年4月,他獲國民政府任為陸軍中將。[1]
1935年4月10月任湘鄂贛邊區剿匪總指揮部總指揮。1935年10月任武漢警備司令部司令官,1935年11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1936年7月9日獲國民政府頒國民革命軍誓師十周年紀念勳章。同年11月獲二等雲麾勳章。同年11月任豫鄂陝邊區綏靖公署主任。[1]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變發生時,陳繼承夫婦同蔣鼎文、陳誠、萬耀煌等高級將領被扣在西京招待所。12月27日,陳繼承夫婦與被扣留的15個人乘福特飛機自西安返南京。[1]
1937年4月,陳繼承接替張治中任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教育長,並曾兼任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本部教育處處長。抗日戰爭爆發後,陳繼承負責將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本部遷往中國西南,仍任該校教育長,併兼任成都中央陸軍軍官學校軍官教育隊隊長。[1]
1938年2月,他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事訓練部次長,1939年春兼任四川省黨政軍幹部訓練團主任、四川新兵補充訓練總處處長等職務。1939年夏,陳繼承主持組建第十四、第二十五補充兵訓練總處,1942年初分別被改編成陸軍新編第三十三師、新編第三十師。1942年5月,由於中央陸軍官校學生在成都鬧事,被蔣中正以訓導無方的名義撤職,其教育長一職由萬耀煌接任。
此後他在重慶閒居近兩年。1944年2月,他經劉峙推薦,任重慶衛戍總司令部副總司令。1944年12月,調任川鄂陝甘邊區總司令部總司令等職務。1945年2月,調任第六戰區副司令長官,駐湖北恩施。1945年3月,獲一等雲麾勳章。1945年5月20日,他到重慶參加了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中央執行委員。[1]
抗日戰爭結束後,1945年10月10日陳繼承獲忠勤勳章。後來,他出任第十一戰區第一副司令長官,兼北平前進指揮所主任,在北平主持華北日軍受降。1946年5月,他獲勝利勳章。1946年8月任擴編以後的北平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1946年11月獲美國政府所頒總統自由勳章。1947年1月獲光華甲種一等獎章。1947年2月第十一戰區司令長官部撤銷,他改任保定綏靖公署副主任,兼保定綏靖公署北平指揮所主任、北平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等職務。1947年12月1日,保定綏靖公署同張垣綏靖公署合併為華北剿匪總司令部(傅作義任總司令),陳繼承任第一副總司令,1948年他下令調動軍警,衝突造成學生死傷的七五事件,後在傅作義的要求下被調離[1]。
1948年10月30日,他任南京衛戍總司令部總司令。1948年11月14日,蔣介石特任陳繼承為戰略顧問委員會委員[2]:8729。1949年1月21日,蔣介石下野後,他先後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廣州、重慶,後來遷居香港[1]。
1950年5月,陳繼承奉召來到台灣,仍任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委員等職務。1952年10月,他退役,此後任台灣招商局顧問、台灣交通銀行監察等職務。退休後,他鍛鍊身體並練習書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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