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鎖記》,張愛玲的中篇小說。寫於1943年,張愛玲赴美後將《金鎖記》改寫成長篇《怨女》,1971年翻譯為《The Rouge of the North》(北地胭脂)。

Quick Facts 金鎖記, 作者 ...
金鎖記
作者張愛玲
類型小說
系列張愛玲典藏
語言中文
發行資訊
出版機構哈爾濱出版社
出版時間1943年
出版地點 中華民國
頁數172
規範控制
ISBN97878069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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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在本書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現了現代社會兩性心理的基本意蘊。她在她那創作的年代並無任何前衛的思想,然而卻令人震驚地拉開了兩性世界溫情脈脈的面紗。主人公曾被作者稱為她小說世界中唯一的「英雄」,她擁有著「一個瘋子的審慎和機智」,為了報復曾經傷害過她的社會,她用最為病態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嚨四面割著人像剃刀片」,隨心所欲地施展著淫威。《金鎖記》在敘述體貌上還借鑒了民族舊小說的經驗,明顯反映了類似《紅樓夢》之類的小說手法已被作者用來表現她所要表現的沒落大家族的現代都市生活。

小說內容

小說描寫了一個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靈變遷歷程。七巧的大哥曹大年逼她嫁給大戶姜家殘疾的二少爺——一個「骨癆」病人,使七巧欲愛而不能。七巧家世低微,或許因此她在姜家沒有少奶奶應有的地位,處處被人瞧不起,就連丫環小雙都敢輕視她。曹七巧沒教養,說話犯忌,使得她在姜家地位每況愈下。最後七巧索性不管了,像瘋子一樣在姜家過了30年。

她愛三少爺姜季澤,或許這是種情感轉移,缺乏愛的人們總是在自己身邊尋找尚可的對象,但季澤對他的冷漠給她帶來更多的痛苦,她教女兒:「男人……都碰不得」。最後,她的性格終於被扭曲,行為變得古怪。她破壞長白的婚姻,不斷侮辱兒媳;她因為嫉妒長安而不讓她結婚,她卻用其他理由狡辯。曹七巧的情感,自幼一直被控制,使她產生了對愛情、家庭、兒女等等觀念的扭曲,她唯一的信念就是那金錢的枷鎖。就如魯迅在狂人日記中描述的:拒絕吃人的人也變成吃人的人,曹七巧最初寄托在季澤身上的一點對純潔愛情,自由的嚮往也隨著金鎖而消散。她在內心漸漸認可了黃金的鎖,並將鎖套在她兒女的身上。「30年來她戴著黃金的枷。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殺了幾個人,沒死的也送了半條命。」[1]

角色簡介

  • 曹七巧:小說女主角,姜家二奶奶,娘家開辦麻油店,因為出身卑微,而被許配給患上骨癆的姜家二爺,受到姜家人上下白眼。
  • 姜長白:曹七巧兒子。縱容母親對妻子芝壽的言語虐待,使其抑鬱而亡。
  • 芝 壽:姜長白之妻,嫁入姜家後被曹七巧嫌棄,常被其以言語中傷,憂鬱成疾而終。
  • 姜長安:曹七巧女兒,她與童世舫之間一段發展到將要結婚的愛情,被曹七巧中斷。
  • 姜季澤:姜家三爺,與曹七巧在心理上有一種曖昧的關係,常留連煙花之地,敗了姜家不少財產。
  • 蘭 仙:姜季澤之妻,亦即姜家三奶奶。
  • 姜長馨:姜季澤與蘭仙的女兒,曾替姜長安作媒人。
  • 玳 珍:姜家大奶奶。
  • 童世舫:姜長安的男朋友,曾在德國留學,因過往的戀愛經歷而喜愛傳統的中國女子。

評價

《金鎖記》曾被傅雷評價為張愛玲短篇小說中成就最高的一篇。評論家費勇說:「七巧不是一個反面形象,也不是個正面形象,而是一種客觀的存在,一種宿命的、身不由己的存在。 」[2]夏志清稱《金鎖記》「是中國從古以來最偉大的中篇小說」。李渝則認為:「〈金鎖記〉前半寫得囉哩囉嗦,模仿《紅樓夢》,後半的確精彩,勝過其他中篇,但是它是一篇優秀的小說,寫得很好的小說,離偉大似乎還有一段距離,如果我們以杜氏的《罪與罰》,《白痴》等為參考的話。」[3]蕭之華指出《金鎖記》有「文字多有語病」、「描寫有所失真」、「細節交代不清」、「通篇冗員充斥」、「佈局剪裁不當」等弊病,最多只不過是一篇大學程度的俗情小說習作。[4]蘇雪林閱讀張愛玲的作品,覺得「如此平平」,又認為《金鎖記》是一派仿《紅樓夢》筆調,「不知好在何處」。[5]

改編作品

電視劇

  • 2004年,改編為電視劇,由劉欣邵峰主演。

京劇

舞台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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