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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位于马来西亚的暗杀事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金正男遇刺事件,是2017年2月13日已故朝鮮勞動黨總書記金正日的長子,也是現任領導人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於吉隆坡國際機場2號航廈被2名女子刺殺身亡的事件。
2017年2月6日,一名持姓名為「金哲」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外交護照的男子搭機抵達馬來西亞,在2月8日前往蘭卡威並在蘭卡威威斯汀酒店(The Westin Langkawi Resort and Spa)逗留及接觸疑似美國中央情報局人員。2月13日早上約9時,該男子在馬來西亞雪蘭莪州雪邦的吉隆坡國際機場2號航廈準備搭乘亞洲航空在早上10時50分起飛前往澳門的AK188號航班時,在自助報到櫃檯突遭兩名女子襲擊,該男子感覺不適並向機場人員求救,並獲送往機場診所治療,隨後於送往布城醫院途中死亡[1][2][3][4]。關於具體襲擊過程,先後出現了毒針殺害[5][6][7]、潑灑或噴射液體[1][8]和濕布捂臉[2][8]等不同報道。
根據北韓網站「今日朝鮮」2月22日的報道,2月13日,在該北韓公民死亡後,馬來西亞外交部和醫院確認其死於心臟休克,並通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接收遺體。大使館確認死者身分後提出了接收遺體的要求。但當晚韓國媒體報道該北韓公民是金正男且是被毒殺之後,馬來西亞警方介入調查,並且不顧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的反對,為遺體驗屍。該網站表示,韓國輿論在驗屍結果出來前就主張死者是被北韓方面毒殺,是在抹黑北韓[9]。
2月14日,馬來西亞警方則根據死者所持護照稱死者姓名為「Kim Chol」(金哲)[7][10],死前曾出現輕度癲癇症狀[1][7],暫時將本案歸為猝死[11]。
2月15日,馬來西亞警方逮捕持越南護照的女嫌犯段氏香[12],另有5名嫌犯在逃,隨後將此案改為謀殺案展開調查,並於當天完成了驗屍[13],但未公布死因[14][15]。
2月16日,時任馬來西亞副首相阿末扎希聲稱,根據警方通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確認此案死者的身分為金正男[16]。但是這一說法遭到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斷然否認,使館表示死者是「金哲」而非金正男[17][18]。2月18日,北韓方面向馬方提交正式檔案,證明死者為北韓公民「金哲」[19]。
2月16日,馬來西亞警方逮捕印度尼西亞籍女嫌犯西蒂·艾莎(Siti Aisyah)[15][20]及其馬來西亞籍男友穆罕默德·法里德·本·賈拉勒丁(Muhammad Farid bin Jalaluddin)[21]。馬來西亞媒體報道,警方初步確定6名嫌犯是受僱刺客而非情報人員,並認為這是此案幕後單位的通常做法[22][23]。吉隆坡中央醫院法醫在驗屍後表示,致死毒藥可能是比山埃毒性更強的蓖麻毒素或河豚毒素[22],但死者身上無傷口或針孔,初步檢驗發現,他死時血壓很高,最終屍檢報告預計需1星期完成[4]。
同日,馬來西亞《新海峽時報》根據警方訊息及機場閉路電視錄影報道稱,事發時他正處於機場自助登機專櫃前的人群中,1名女子在他前面引開注意,另1人從後勒住他的頸部,並向他面部施襲,過程僅5秒,2名女子分頭逃走,其中的施襲者左手戴著手套[3][4]。之後,他先走向廁所,但又轉向資訊櫃台求助,然後坐在椅上,面露痛苦,最後在1名航空公司女職員協助下前往機場診所[3][4]。
2月17日,馬來西亞警方逮捕北韓籍嫌犯李正哲(音譯,Ri Jong Chol)[24]。2月17日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駐馬來西亞大使姜哲到吉隆坡中央醫院外發布聲明,譴責馬來西亞處理遺體的方式,表態將拒絕承認馬來西亞屍檢結果,要求立即轉交屍體[25][26]。
2月19日,馬來西亞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有11人涉案,4人被捕,仍有7名男子在逃,其中5名已確認身分的北韓男子是Ri Ji Hyon、Hong Song Hac、O Jong Gil、Ri Jae Nam及暱稱為詹姆斯的Ri Ji U[27],上述5名嫌犯中的前4名已於13日事發當天離開馬來西亞[28],飛往印度尼西亞[29],然後途經杜拜和海參崴回到北韓[30]。
2月21日,馬來西亞衛生總監諾希山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死亡的「金姓男子」的身分和死因都尚未確定。馬來西亞當局初步驗屍報告證實,死者並非死於心臟病,他身上無明顯針孔或傷口[31]。
2月22日,馬來西亞警方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被捕的兩名女嫌犯作案前曾接受訓練和演習,作案時兩人先後向受害者臉上塗抹液體,隨後離開並依照指示到衛生間洗手,說明兩人知道自己使用的是有毒物質[32]。同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發表聲明,反駁了「馬方調查中立、客觀,希望北韓方面與馬方合作推動調查」的相關言論,同時也質疑馬方調查,並呼籲馬方釋放此前抓捕的嫌疑人[33]。馬來西亞警方宣佈,確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二等秘書Hyon Kwang Song和高麗航空員工Kim Uk Il為本案嫌犯[34]。
2月23日,馬來西亞警察總長哈立德請求國際刑警組織發布通緝令,逮捕4名在事發後回到北韓的北韓籍男子。但由於北韓未加入國際刑警組織,且無與馬來西亞簽訂引渡罪犯等協定,故北韓回應此事的可能性不大[35]。2月28日,北韓派出的包括前常駐聯合國副代表李東日在內的代表團抵達馬來西亞,將與馬方商討北韓男子死亡事件的問題,要求馬方歸還死亡的北韓公民遺體,釋放被捕的北韓公民李正哲,並加強馬朝友好關係[36]。
2月24日,馬來西亞警方根據化學武器分析相關部門提交的初步報告,發布公告稱死亡男子眼部黏膜與臉部的擦拭物是VX神經毒劑[37][38]。同日,馬警察總長哈立德透露,一名實施襲擊的女嫌疑人在案發後出現嘔吐和身體不適等症狀,懷疑是接觸有毒物質導致[39]。2月26日,馬警方和消防部門在事發地吉隆坡國際機場2號航廈檢測有毒危險物質,未發現有毒危險物質殘留[40][41]。
2月25日,印度尼西亞駐馬來西亞副大使安德亞諾(Andreano Erwin)在馬來西亞賽柏再也警局探視了印尼籍女嫌犯西蒂·艾莎,隨後向媒體表示,西蒂·艾莎稱事發時以為是受僱參與拍攝整人電視節目,並為此收取了400令吉酬金,她以為自己拿的液體是嬰兒油,並說指使者可能是日本人或者朝鮮族人[42]。同日,越南駐馬大使館官員探視了被捕的持越南護照女嫌犯段氏香,越南外交部當天發表通報稱,越南正式確認段氏香是越南公民,她認為被人利用,事發時以為是在錄製喜劇影片[43][44]。此次兩名女嫌犯的說法和事發後不久傳出的兩人說法一致,而和2月22日馬警方的說法相反。馬警方曾透露西蒂·艾莎在襲擊行動後出現嘔吐和身體不適[41],但根據上述印尼駐馬副大使的說法和越南外交部通報,兩女嫌犯健康狀況都很穩定[45][46],馬警方則表示需要檢測兩名女嫌犯是否使用過解毒劑[41]。2月28日,馬來西亞衛生部長蘇巴馬廉證實,有一名女嫌犯曾經嘔吐過,但兩名女嫌犯目前未出現任何身體不適的跡象[47]。
2月26日,馬來西亞衛生部長蘇巴馬廉在公布屍檢結果的記者會上表示,北韓籍死者死於有機磷中毒,死者體內的VX毒劑含量超高,肌肉緊縮,心肺等所有器官衰竭。死者在機場診所暈倒,之後死在開往醫院的救護車內,從遇襲到死亡的時間約15至20分鐘。蘇巴馬廉稱最終屍檢報告將馬上提交警方。目前死者身分仍不能確認,有待死者家屬提供DNA樣本[41][48][49]。
關於死者的身分,2月17日,日本富士電視台公布了一張拍攝於2013年的相片[50][51],顯示金正男腹部有紋身[17]。2月21日,韓國政府表示已向馬來西亞方面提供了金正男的紋身資料[52]。此後有媒體對比金正男的紋身相片與本案死者在機場的相片,質疑死者可能不是金正男[17]。2月26日,馬來西亞衛生部長表示他本人不確定死者腹部是否有紋身[49]。3月3日,馬來西亞《新海峽時報》公布了一張根據停放於吉隆坡中央醫院太平間的屍體而再現的死者紋身圖片,並與富士電視台的相片比較,該報認為這是足以在死者和金正男之間建立直接聯絡的證據[53]。3月4日,馬警察總長哈立德對此表示,死者身分確認以DNA測試為準,不會使用相片確認[54]。
3月1日,馬來西亞總檢察署在雪蘭莪州雪邦推事法庭正式以謀殺罪起訴西蒂·艾莎和段氏香。起訴狀指控兩人連同另4名在逃者於2017年2月13日約早上9時,在吉隆坡國際機場2號航廈共同企圖謀殺金哲(北韓護照號碼:836410070),該行為觸犯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302條,若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罰將是絞刑(死刑)。兩名女嫌犯均表示理解自己所受指控的內容,但段氏香當庭稱自己沒有殺人(一說稱自己無罪)。首席主控官穆罕默德依斯干達副檢察司向法官哈里山申請一個半月用以等待馬來西亞化學局的報告及屍檢報告的時間,之後案件將移交莎阿南進階法院,預計於4月13日審理[55][56][57][58][59]。
3月3日,由於馬來西亞警方缺乏足夠證據,北韓籍嫌犯李正哲在扣押令到期後獲釋,同時被遣返回北韓[60][61]。3月4日,李正哲於返回北韓途中停留北京,在首都機場的離境大廳接受記者採訪,之後又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門前召開新聞發布會。李正哲稱其案發當天不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對於馬警方指控中其汽車被用於本案的情節表示毫不知情,同時指控馬警方曾以出示虛假資料、展示其家人被扣押的相片並威脅人身安全等方式逼迫他認罪,又以認罪後可以留馬工作並保證其生活水平作為誘惑,但他堅持拒絕認罪,並認為這是損害北韓地位和名譽的陰謀[62][63][64][65][66]。
3月10日,馬來西亞警方宣布確認本案死者為金正男[67]。3月15日和16日,馬來西亞副首相阿末扎希說明,馬方是根據死者兒子的DNA樣本而確認了死者身分[68][69]。
大韓民國媒體在事發當晚報道該北韓公民是金正男且是被毒殺。
2月14日,韓國聯合通訊社、TV朝鮮和《每日經濟》等大韓民國媒體首先報道了該男子的死訊及死因,稱該男子是金正男,被北韓毒殺身亡。[5][7][70]
2月27日,大韓民國外交部部長尹炳世在瑞士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指控北韓使用聯合國禁止的化學武器VX神經毒劑暗殺金正男,這是韓國政府首次在國際上提到本案[71]。2月28日,尹炳世在日內瓦的裁軍談判會議上再次提出這一指控,與會的北韓代表則回應稱韓國的指控是污衊,北韓堅決否認韓方的不實之詞[72][73]。
2月23日,朝鮮中央通訊社發表報道批評馬來西亞政府,並表示北韓計劃派法律工作者代表團赴馬來西亞,就一持外交護照的北韓公民在馬死亡一事展開調查,報道中未提到死者姓名。這是朝鮮國內媒體第一次報道此事[18][74]。
3月1日,朝中社發表文章抨擊美國和韓國政府,並針對VX毒劑致死的屍檢結論提出了若干疑點[75][76][77]。
3月16日,北韓駐華公使朴明皓在北韓駐華大使館舉行記者會,稱此事件是美國和韓國的政治陰謀,北韓和馬來西亞都是受害者[78]。
北韓拒絕承認死者是金正男,而稱死者是金哲,拒絕馬來西亞驗屍,稱未經北韓允許馬來西亞不准驗屍,北韓不承認驗屍結果。
2月20日,馬來西亞外交部召見北韓駐馬大使姜哲,與他此前指責馬來西亞當局的言論交涉,同時宣布已召回駐朝大使,之後發表聲明,表示姜哲對馬當局的指責「毫無根據」,強調馬來西亞政府有責任主導對案件的調查[79]。當天姜哲在受到召見後發表聲明,表示懷疑調查背後有人指使,北韓方面不會相信馬警方的調查,並表示死者為北韓公民「金哲」而非金正男,2月16日馬來西亞副首相指死者為金正男的言論表明馬來西亞與事件的韓國密謀者有密切關係,要求馬方儘快公布屍檢報告並歸還遺體[19][79][80]。2月20日晚,馬來西亞外交部長阿尼法阿曼發表聲明回應姜哲,稱馬警方的調查中立,希望北韓使館方面與馬方合作推動調查[81]。
3月4日,馬來西亞外交部宣布驅逐北韓駐馬大使姜哲[82]。6日,北韓外務省宣布驅逐馬來西亞駐朝大使[83][84]。6日晚,馬駐朝大使館開始啟動應急機制,並於7日早晨降下國旗和東協旗幟準備離開[85]。然而,北韓外務省禮賓局於7日通知馬駐朝大使館,北韓方面暫時無法允許在北韓境內的馬來西亞公民出境[86][87]。同日,馬來西亞副首相阿末扎希宣布禁止北韓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官員離境[88][89]。9日,為聯合國世界糧食計劃署工作的2名馬來西亞公民獲准離開北韓[90],同日馬來西亞前首相馬哈地·穆罕默德認為,馬來西亞必須小心處理這項課題,以免與北韓為敵[91][92]。
3月30日,北韓和馬來西亞兩國代表團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就本次事件達成協定,馬方同意向在北韓的死者家屬歸還遺體,雙方同意解除對兩國公民的禁止出境措施,並且同意協商重新啟動免簽制度[93][94]。同日,馬來西亞政府稱,之前被禁止離開北韓的9名馬來西亞公民已經獲准離境,馬來西亞也已允許所有在馬北韓公民離境,並於當日將死者遺體交還北韓[95][96][97][98]。而馬來西亞由於此事件停止了駐平壤大使館的一切運作。
3月7日,一位自稱「千里馬民防」的YouTube使用者將一段影片上傳至YouTube。影片中,一名年輕男子自稱金正男之子金漢率,並親口承認了父親金正男之死[99][100]。「千里馬民防」自稱是一家脫北者援助組織,該組織在官網發文表示,金正男的家屬上月向組織求救,要求組織協助逃離並提供保護,並表示「他們一家三口迅速獲護送至安全地點」。該組織還感謝了協助保護金正男家屬的荷蘭、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國和第四個不願具名的政府[101]。
3月10日,馬來西亞化學部門檢視死者的隨身物品,其中包括12瓶裝有阿托品的藥瓶,用以對抗包括VX在內的某幾種神經毒劑,但發生此事件時未能用上[102]。
2018年2月13日,日本NHK採訪中國政府相關人士稱,由於2012年8月金正恩的姑丈張成澤前往中國訪問,與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會面時表明想要讓金正男擔任北韓最高領導人;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派部下竊聽到相關內容,並在2013年初將此轉告金正恩,直接導致張成澤被殺、金正男2017年被殺[103]。
2018年6月11日,時任馬來西亞首相馬哈地·穆罕默德對於朝美首腦會晤表示歡迎,並表示世界不應對金正恩懷疑並應學習他對於和平的期盼[105]。在東京一次記者會上,馬哈地希望朝美首次峰會能取得好結果[106],並表示馬來西亞重開北韓駐當地大使館,改善因金正男遇刺而低落的兩國關係[107]。
2018年8月16日,馬來西亞高等法院法官阿茲米·阿里芬表示,有足夠證據支援起訴25歲印尼女子西蒂·艾薩(Siti Aisyah)和29歲越南女子段氏香兩人,並強調這起命案不是她們所主張的「惡作劇」,而且可能是「政治謀殺」,馬來西亞檢方呈上足夠證據,足以推斷這是精心策劃的暗殺事件,但暫時無證據證實[108]。
2019年3月11日,控方撤回控狀,莎阿南高庭宣佈釋放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隨後返回印尼[109]。
2019年4月1日,檢方由謀殺罪改以「以危險武器致他人受傷」起訴段氏香,她當庭認罪,最終法院判其三年四個月監禁,刑期從段氏香落網的2017年2月15日算起[110]。根據馬來西亞法律,若在服刑中表現行為良好,服滿三分之二刑期後可獲減免剩餘刑期,段氏香在2019年5月3日提前獲釋,並返回越南河內[111]。
2021年3月19日,北韓因不滿馬來西亞將該國公民引渡至美國而宣布與其斷交,馬來西亞隨後驅逐北韓駐吉隆坡大使館的外交人員[112][113][114]。5月4日,段氏香接受SBS採訪時稱,在金正男被暗殺的兩個月前,她遇到一個叫Y先生的人,對方要求她在手上塗上果汁或嬰兒油等液體撫摸一個人的臉,並拍攝七到八次影片,Y先生介紹自己是韓國YouTuber。段氏香指出,她在暗殺當天被隱藏真相去了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Y先生指出那人是金正男,與排練不同的是,液體是劇毒的神經毒劑[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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