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召蔭(1893年—?)[1][2]名棠[3],原名小任[2](一說字小任[4][5]),字召蔭,以字行[3]。廣東省中山縣人[4][5](一說廣東省南海縣人[2]),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生平
鄧召蔭早年留學美國,入密西根州立大學,後轉入哈佛大學。[1]歸國後,1925年7月9日任廣州國民政府財政部秘書,10月29日任國民政府委員會秘書,12月任財政部國營實業管理委員會委員。[5]1926年6月,孫科成為廣州第二屆市政委員會委員長,鄧召蔭出任財政局長,一直任至1926年10月。[6]1927年7月任財政部粵海關監督。[1][5]
民國16年(1927年)4月,古應芬任財政部長,同時由臨時特別委員會改派黃隆生任中央銀行行長,不久副行長林麗生去職,由政治會議廣州分會派鄧召蔭接充副行長,嗣後又加派朱公准任副行長。民國16年(1927年)11月,張發奎、黃琪翔政變,中央銀行行長黃隆生、副行長鄧召蔭辭職後,廣州政治分會任命鄒敏初任中央銀行行長,朱公准仍任副行長,12月13日鄒敏初出逃,遺缺由副行長朱公准暫代。[7][8]
1928年,鄧召蔭成為國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員。[9]此後兼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委員長、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3][5]
1931年,汪精衛、孫科、陳濟棠等人成立廣東國民政府,鄧召蔭出任財政部部長。1932年,廣東國民政府通電取消。[9]1940年12月至1945年,任第二屆、第三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2]
1949年8月13日,黃紹竑、賀耀組、羅翼群、劉斐、周一志、張潛華等6人在黃紹竑香港九龍窩打道寓所舉行記者招待會,發表了黃紹竑等44名立法委員簽署的《我們對於現階段中國革命的認識與主張》的書面聲明(新華社9月1日播發了該聲明,《人民日報》於9月2日第一版摘要刊登了聲明內容)。[10]1949年8月27日,鄧召蔭、陳劍譜、李犁洲、黃祖培、陳明仙、李翰園、朱紫朝、姚忠華、賴希如、王連慶、李達等11人發表了《我們響應黃紹竑等「八·一三」聲明》的書面講話,決定參加黃紹竑等的「革命運動」,與中華民國政府斷絕關係。[11][12]王普涵等13人也表態擁護黃紹竑的主張。9月上旬,黃紹竑等人聯名公開發表《告國民黨陸海空軍全體將士書》,號召全體國民黨軍將士效法程潛、陳明仁起義,棄暗投明,實現局部和平。黃紹竑領導的這一政治運動當時被稱為「香港起義」。[10]
1949年9月14日,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舉行第89次會議,決定通緝黃紹竑、鄧召蔭等55人歸案究辦。[13]9月24日,中華民國總統明令通緝黃紹竑、賀耀組、羅翼群、劉斐及鄧召蔭、陳劍闓等55人,嚴密緝捕,歸案訊辦。[10]
參考文獻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