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廢元朝樞密(樞密院)、平章(同平章事)、元帥、總管、萬戶諸武官號。都指揮使司下設衛指揮使司、千戶、百戶、總旗、小旗不等。度山川形勢,分設衛所(衛所制)。大致五千六百人為衛、千人為千戶所、百人為百戶所。
分前、後、左、右、中5個千戶所。千戶所又分為10個百戶所,每百戶所112人。各衛所平時屯守,戰時奉命攻守。每逢戰時,朝廷臨時命將,並非都司指揮作戰。
沿革
明太祖洪武三年,升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衛為都衛,復置河南、西安、太原、武昌四都衛。
五年,設親王護衛指揮使司,統諸親王府護衛。
八年,改在京留守都衛為留守衛指揮使司,諸外都衛為都指揮使司。燕山都衛為北平都指揮使司,西安都衛為陝西都指揮使司,西安行都衛為陝西行都指揮使司,太原都衛為山西都指揮使司,大同都衛為山西行都指揮使司,杭州都衛為浙江都指揮使司,江西都衛為江西都指揮使司,青州都衛為山東都指揮使司,成都都衛為四川都指揮使司,福州都衛為福建都指揮使司,建寧都衛為福建行都指揮使司,武昌都衛為湖廣都指揮使司,廣東都衛為廣東都指揮使司,廣西都衛為廣西都指揮使司,定遼都衛為遼東都指揮使司,河南都衛為河南都指揮使司。每司設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等官。
二十年,置大寧都指揮使司。第二年,改為北平行都指揮使司。永樂元年(1403年),復稱大寧都司。
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都司衛所,共計都司十七,留守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戶所六十五。其後沿革,設廢不一。
都指揮使司初隸屬於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 丞相胡惟庸謀反,廢中書省,因析大都督府為五,分統諸軍司衛所。
皇陵所在各置衛,不隸於都指揮使司。
皇帝親軍上二十二衛,稱親軍指揮使司(錦衣衛即其中之一),不隸五都督府。
明初,都指揮使與布政使、按察使並稱都布按三司,同為封疆大吏,明朝共置有21個都指揮使司。[1]明武宗正德年間,皇帝好大喜功,多聚宵小之徒,俱充以軍職,遂為世所輕。
清代保留了三司當中的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與衛所一同廢除。
《明史》評稱「內之部科,外之監軍、督撫,疊相彈壓,五軍府如贅疣,弁帥如走卒。總兵領敕令於兵部,皆跽,間為長揖,即謂非禮。至於末季,衛所軍士,雖一諸生可役使之。積輕積弱,重以隱佔、虛冒諸弊,至舉天下之兵,不足以任戰守,而明遂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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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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