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恩寵(1950年9月2日—),中國上海律師,曾代理上海的一些拆遷糾紛案件,並向中國上級政府告發上海高層的一些貪污案件,涉及周正毅、黃菊、陳良宇、韓正等人。[1]2003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罪」,判處鄭恩寵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2]在鄭恩寵入獄後,上海的主要媒體比如《新民晚報》、《解放日報》、《新聞晨報》和《文匯報》發表了《「桂冠」背後的真相——鄭恩寵其人其事》的文章,文中稱「大庭廣眾面前,鄭恩寵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招搖撞騙;在陰暗角落裡,他卻從事著坑、蒙、騙的勾當」。[3]
2006年6月5日,鄭恩寵出獄,後接受媒體採訪表示,自己不但無罪而且有功[4],並言及在獄中曾多次遭受虐待,包括毆打等。[1]
2014年11月15日,鄭恩寵說,兩千年的儒家曾是古代漢民族的公共文化和官方意識形態;但一百多年前,在普世價值與外來先進文化的衝擊下,儒家文化實際已經解體,失去了社會和制度的根基;雖經幾代新儒學者的力挽狂瀾,然而儒家學說早已成了孤魂,「只在少數失寵的精英上空遊蕩,不再在大地上有其肉身」;儒家文化既沒將中國帶入現代科學、民主的社會,更不會將中國帶入真正的市場經濟社會,也絕無可能將中國引入富強、自由、憲政民主制的國家之列[5]。
人物生平
鄭恩寵,1950年9月2日出生於中國上海,籍貫廣東省中山市。 出生於普通工人家庭,1963年考入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於1968年8月,從上海遷戶口到黑龍江省密山縣,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瀋陽軍區黑龍江生產建設兵團工作。1979年4月,由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場管理局將戶口遷回上海工作。1985年,鄭恩寵自學考取律師資格後,在上海四維律師事務所工作,擅長財產訴訟方面的官司,多年來代表超過五百名受市區重建計劃的居民打官司。 2003年,他受上海靜安區東八塊被強迫拆遷居民委託,控告地產商兼「上海首富」周正毅和靜安區政府勾結,非法取得土地,將周正毅告上法庭。2003年6月6日,上海警察將鄭刑事拘留,到6月18日以「非法取得國家機密」的罪名正式將他拘捕。8月28日鄭律師被判罪名成立,至2003年10月28日他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莫須有的「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罪」判刑三年。判決書指鄭曾向一名記者要求取得一篇有關上海市政府非法收地的「內部參考」報告,並指他為一家境外組織提供一份關於上海工人示威的資料。鄭恩寵被拘捕和判處一案引起國內和國際社會的巨大迴響,尤其是因為他把財雄勢大的地產富商告上法庭,而周正毅最後亦被調查,被控官商勾結違法侵奪居民財產罪名成立。
洩密內容爭議
鄭恩寵向海外的「中國人權」組織,提供過兩份信件,一份內容是數百名「益民食品一廠」被裁員的工人前往上海市人民政府請願,造成交通堵塞,後被數百名警察驅散的經過;另一份信件內容是2003年4月30日新華社《內參選編》(第17期)刊登的新華社記者黃庭鈞寫的稿件《強行拆遷引發衝突,記者採訪遭遇圍攻》。上海市國家保密局將兩份信件,均鑑定為「機密級國家秘密」,[2]法庭認為鄭恩寵的洩密行為具有危害性,進而對其判刑。
鄭案的辯護律師認為這兩份資料根據《保守國家秘密法》都不應歸為國家機密。有人認為,這兩份信件內容,都是社會上發生的公開事件,不應屬於秘密,國家將社會公開的事情作為國家機密來進行封鎖,本身是荒謬的。德國柏林律師公會認為「一個律師為了維護自己委託人的利益,經於委託人協商,有權訴諸公眾,這個律師權利是不容剝奪的。」[6]
現狀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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